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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疯狂宣泄的代价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2-22 15:40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这一天,我被开除了党籍,真的很丢脸。因为我做了一件很可耻的事情,痛失了这份荣耀,代价实在是太大了。”2021年7月1日,云南省文山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王星云收到一条特殊的短信,这是两个月前,他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当事人沈娜发来的。

沈娜的案子,给办案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挪用了管理账户中的公款,今天来主动向你们说清楚这个事情。”2021年4月28日上午,文山市纪委监委来了一位主动投案的年轻女子,她叫沈娜,是文山市司法局的出纳。她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到文山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的第一人。

经查,从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沈娜利用担任文山市司法局出纳的职务便利,先后20次挪用公款186万余元,主要用于偿还各类消费贷款、信用卡、车贷,支付购买首饰、衣物等个人生活开支。因沈娜有一个四个月大的女儿还在哺乳期,文山市监委没有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而是进行走读式谈话。

沈娜出身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她自幼聪明好学,并通过努力考上了大学。毕业后,于2010年9月参加公务员考试成功上岗,从乡镇财政所到文山市司法局的这10年时间里,她一直担任会计、出纳,可以说,沈娜对做财务工作信手拈来、游刃有余。

“我与丈夫及家人关系很不融洽,经常因为一些琐事闹矛盾、吵架,导致心情非常郁闷,我就采取了报复性消费的方式发泄自己的情绪。从2016年至2021年,我大概购买了30万元的衣服,28万元的玉石,其他都用到化妆品、母婴用品及床上用品上了。另外我还了别人的借款、贷款和信用卡。”在审查调查期间,沈娜主动交代挪用公款的根源。

办案人员了解到,沈娜每个月的工资并不高,只能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家庭感情出现裂痕后,她把不满情绪全部宣泄到了不正常的高消费上。有限的工资已远远满足不了她的高消费欲望和需求,于是她就编造各种谎言向身边的同事、亲朋好友借钱,借不到钱就借别人的信用卡去刷。还向网贷平台公司借款,拆借期间又产生了很多利息、违约金和罚金等,就这样拆东墙补西墙,雪球越滚越大。2020年,沈娜的所有债务全面爆发,已经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她,悄然把手伸向了自己管理的国家资金。

“起初想暂时借一笔出来,然后再想办法赶紧还上,确实也还过,但是‘窟窿’太大了,到后来根本就还不清,也没有可以借的地方了,于是我把手数次伸向了国家资金。”

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沈娜以缴纳职工统筹保险金、支付司法辅助员工资、支付办公费等名义,先后18次从司法局账户上提取现金185万余元,用于偿还各类消费贷款、信用卡、车贷、个人生活开支等。为了填补“窟窿”,沈娜可谓是绞尽脑汁,把所有心思都用在了挪用公款上,不管是几千元、几百元、甚至几十元她都不会放过。

多次疯狂地挪用公款,无穷无尽地偿还各类消费贷款、借款,已让沈娜深陷还钱的泥潭中,无法自拔。

单位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难道领导一无所知?办案人员对司法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一案双查”“责任倒查”,除了沈娜自身的问题外,单位财务监管也出现了明显漏洞。信任代替了监督,没有压实领导主体责任,跟踪检查、监督管理缺失,才让沈娜有机可乘、钻了空子。才让领导认为“没有问题”的沈娜出了天大的问题。

沈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同时,文山市纪委监委对司法局相关责任人也作出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我真的错了,这是我对党和国家的认罪;万分对不起,这是我对两岁半儿子和不足四个月女儿的道歉。”在党和国家的利益面前,沈娜的认罪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在年幼的两个孩子面前,沈娜的道歉更是自怜自艾、自欺欺人。

2021年12月8日,沈娜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退赔的违法所得15万余元退还给文山市司法局,其余违法所得171万余元将依法予以追缴。(王星云 王铭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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