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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杜绝一查了之

来源: 马纪宣 发布时间: 2020-10-30 00:00
      “在熊朝清该案件中,调查组没有整合各方资源,特别是已经成立了协作区却没有整合协作区助力案件查办作用,致使案件查办进度缓慢。” 
      “熊朝清这一案件中,我们第一纪检监察室在转交第三纪检监察室查办后没有积极跟进协助查办,工作意识不积极,不主动,这是我们存在的问题。”
      ...... 
      这是马关县纪委监委进行案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的一幕。 
      近年来,马关县纪委监委将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实践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化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查办案件不是一查了之,更不是简单地一处了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就是为了教育挽救干部,从源头上治理,根除病源,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我们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处分决定宣布现场,现场宣布处分,明确指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危害,督促其认错悔错改错,受处分干部作深刻检查,领导班子作表态,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违纪人说纪,让党员干部受教育,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增强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切实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办案“后半篇文章”。此外,搭建教育载体,以“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为契机,将警示教育作为党课内容之一,开展反面典型案例与正面先进事迹宣讲,以活生生的反面案例和忏悔书等对党员干部进行精神洗礼,唤醒纪律规矩意识。
        “我们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把“一案一总结”作为巩固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能力的重要形式,作为案件查办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标本兼治,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内在联系,最大限度拓展案件办理成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以案促改,我们把“案”的工作做足做实做细,不仅剖析个案,系统总结某一类型、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改进强化监督。
      该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给予重处分以上的案件,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召开专案总结分析会,通过办案人员讨论、审理部门指导、专案组长总结、分管副书记点评的形式,认真总结案件查办经验做法,交流工作体会,研究分析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针对办案存在问题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感,提高调查取证、谈话外查取证、证据审核等能力。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按照“一案两整改”要求,根据审查调查结果,由案件审理室及纪检监察室以室务会的形式认真检视分析发案单位、部门引发案件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对问题产生的原因集中会诊分析,由点及面靶向治疗,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逐项认领、定期汇报。案发单位也有针对性地对案例深入剖析,深入查找、认真查摆本单位、本部门在责任落实、思想教育、监督约束、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风险点。通过“一案两整改”,切实提高案发单位发现问题的能力,调动主观能动性,切实找到问题根源,深化整改,推动案发单位在从严管党治党、规范权力运行,案发单位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认清危害、反躬自省,以案析理、以案明纪,不断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该县纪委监委还对“一案两整改”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对整改开展 “回头看”,确保已改问题不反弹,彻底打消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一阵风”和“侥幸过关”心理,确保震慑常在。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查办一案’,推动‘治理一方’,推进正本清源。”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桂发剑表示,将继续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把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作为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净化政治生态。(章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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