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丘北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丘北县委常委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主任王智泳
(2020年5月15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研究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波同志刚才作了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丘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来,县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初心、担当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提升工作“辨识度”和“贡献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迈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一)加强思想武装坚定政治方向,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县纪委常委会始终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化对党中央新思想新要求以及上级党委、纪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和破解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的问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推动领导班子和机关党组织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中同频共振、有效联动,广开言路征求意见,自我剖析揭短亮丑,聚焦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梳理分类、对症下药,“问题清单”逐项得到有效整改。牵头协调抓好全县主题教育10个专项整治,定期汇总情况、分析研判、督促落实,对129个问题183条整改措施进行对账销号,有效解决了一批漠视群众利益、增加基层负担等突出问题。
(二)围绕重大部署开展政治监督,“两个维护”落实有力。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清晰化、常态化。尤其是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 我们雷厉风行,毫不动摇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截止目前共立案3人、问责4人,用铁的纪律坚决护航疫情防控阻击战。2019年先后对“两个责任”落实、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问责失职失责干部104人。聚焦政治、民生、改革、项目等领域,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8起65人。严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审查关,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9人,进行廉政审查和廉政意见回复2300余人(次)。深入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和“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5039名干部开展了自查自纠,清理处置资金26.92万元上缴国库。
(三)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治理体系,监督质效得到提升。全面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主动对标对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积极适应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规范办案程序、审批流程、案件文书格式,制定交叉审查调查工作协作办法,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对上级纪委监委交办、巡视巡察移交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117个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完成派驻机构监督范围调整并全部赋予监察权,实现人财物以及组织关系统一管理,规范案件受理范围、案件议事规则以及案件审批程序,继续推行监督任务月派单制度,派驻监督效能逐步凸显。2019年派驻机构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253次,开展监督检查389次,发现问题线索102条,问责干部8人,立案查处5人,督促监督单位建立完善制度42项。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向全县12个乡镇全覆盖派出监察室,同步聘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101人。加强与政法、公安、检察、审计等机关协同作战,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查办案件、信息查询调取等工作协作机制,确保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问题线索无缝对接,形成反腐合力。
(四)立足首要职责坚持挺纪在前,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细落实监督职责,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继续加大报告问责线索规定执行力度,逐步构建“再监督”工作格局,督促部门主动开展职能监督并定期上报问责线索125条,给予提醒谈话335人、问责41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四个一”要求,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3件20人并全部通报曝光。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协助县委继续推行落实主体责任“五项机制”,创新推出主体责任清单增派制,提升对单履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派出主体责任清单1400余份,涉及责任事项5900余条。组织12个乡(镇)、10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扎实开展2019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的重心放在“考实绩”上,变考“痕迹”为考“真绩”,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出台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推出“三精”学习法、“三亮”履职服务、“三解”抓落实、“三改”树形象等整治措施,共排查作风问题685个,制定整改措施765条,完成立行立改425条,推动全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五)强化审查调查维护纪法权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完成信访接待室规范化建设,顺利搭建运用群众来访接待管理系统,全面提升服务质量。2019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件267件,接待来访群众169批185人次。守住安全底线,精准处置线索,规范处置流程,定期开展案件质量、办案安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超期案件清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75件344人,线索处置方式合计700次,实践运用“四种形态”34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48人次。紧盯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反腐震慑。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2件103人,处分90人,其中开除党籍18人,开除公职1人。
(六)坚守为民初心护航脱贫攻坚,民生监督成效明显。紧盯扶贫领域履职尽责、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脱贫实效、工作推进等重要环节,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压实行业部门监督主责,督促主动报告扶贫领域问责线索,推行脱贫攻坚战督战机制,共开展督战1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8个。认真落实“走访”制度,共走访贫困人口1300余人次。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83件,开展约谈提醒696人,问责77人,立案28件34人,通报曝光54批次162个问题168人次。认真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制度”,纳入乡镇纪委资金监督台帐管理资金合计51439.09 万元,开展村务公开报备5807次,村集体“三资”处置报备资金共计1328.75万元,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344次,给予提醒谈话122人(次),问责处理28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排查村组干部侵害集体利益问题线索28件,清退资金26.19万元,共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问题案件8件8人。扎实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2件,立案18件,处分11人,问责6人。
(七)致力全面覆盖推动巡改结合,利剑作用充分发挥。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的“纲”和“魂”,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做实宣、搜、教、惩、建、督“六字文章”,推行“双语”巡察,扎实开展对村巡察示范点创建工作,建成可听、可看、可谈、可查、可访的示范点1个。2019年共分4轮对4个县直部门和3个乡(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对69个村委会开展了村级巡察,村级巡察“全覆盖”任务完成68.3%。分别对县人防系统、扫黑除恶开展了机动巡察和专项巡察。2019年通过巡察发现问题651个,移交问题线索80件。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丘北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丘北县巡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均达到90%以上,确保巡视巡察成果落地落实。
(八)突出以案为鉴加强廉政教育,崇廉氛围更加浓厚。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将纪律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正面引导、反面震慑,全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0余批次,利用“廉洁丘北”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党纪法规、廉政要闻、警示案例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相关信息320条,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72场次,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警示教育片,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16000余人次。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针对管理和制度上的“盲区”“漏洞”提出整改建议,用好身边的事教育好身边的人,不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力提升丘北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认真做好上级纪委监委机关文化走廊建设作品征集工作,出版《普者黑》廉政文化专刊一期并刊发500余册,创作丘北廉政歌曲《追·逐》并拍成MV视频,组织开展“读廉书·扬清风”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阅读月活动,全县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逐步形成。
(九)坚持严格管理锻造铁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抓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和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顺利举办丘北县纪检监察系统“壮丽70年·我和我的祖国”文艺汇演暨文艺党课活动。自觉把纪检监察机关纳入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首先在纪委监委内部涵养形成。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通过“双周讲堂”“以考促学”月考、专题培训、参加庭审现场旁听等形式,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全员培训、全员测试等要求,持续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培训,全年共培训及测试纪检监察干部 1960人次,实现培训多频次全覆盖,“以考促学”月考制度在全县得到推广。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醒谈话纪检监察干部8人次,问责处理3人,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五共五教”工作,筹集20余万元物资帮助挂联档卡户补齐短板,争取协调各类帮扶资金14.52万元,为全县顺利脱贫摘帽作出了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表率。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对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分析不够全面、“画像”不够精准;执纪审查力度还有待加强,查处有份量、有影响的案件还不多,惩治腐败的震慑力还不够大,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足,监督不够有力有效,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有的对程序流程、证据运用、纪法贯通、尺度适用等掌握不全面、使用不规范;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工作没有特色亮点,缺乏“辨识度”和“贡献率”。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我们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这个信心决心来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强大思想武器的指引,来源于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来源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拥护和竭力支持,来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卓著成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鼓舞士气、激发斗志,旗帜鲜明地担当起“纪律部队”的职责使命,又要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头脑清醒和坚韧执着,朝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稳中求进,步步深入,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六个统一”重要经验、改革开放40年来管党治党取得的“五个必须”宝贵经验,聚焦主责主业,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深化,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服务保障全县各项事业发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2020年工作部署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和九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委九届八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净化丘北政治生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丘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政治属性,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并常态化坚持下去,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学习新思想入心入脑、融会贯通、熟练运用。坚持学思践悟,切实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本职岗位上、一言一行中,针对主题教育中检视的问题和明确的整改方向,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机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为推动新时代丘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始终把“两个维护”转化为忠于职守、勇于担当、认真履职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到丘北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民族团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偏离制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制度空转背后的责任虚化、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以精准的政治监督捍卫“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
(二)聚焦监督首责,统筹推进“四个监督”有效全覆盖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纪律监督常态化。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探索日常监督有效途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月报告制度,综合运用“面询”、“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以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排查、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紧盯“六大纪律”、“四风”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深挖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和违规接受宴请等顶风违纪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以及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会同县委政府“两办”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治理成效,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纪律作风规定“文件汇编”,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分析研判、整改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打好作风建设的“阵地战”。
深入拓展监察监督有效途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调整细化内部工作流程,促进监察监督工作有效落实。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围绕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情况,贯通运用好审计、司法等监督结果,通过列席会议、重点检查抽查、提出监察建议、公开通报、警示教育等方法强化日常监督。全面加强对“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纪依法履职情况及其他情况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廉洁、高效履行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依法查处。
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继续理顺职能职责,将人事、工资、组织、群团关系以及年度考核等由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继续推行监督任务“月派单”制度,探索出台派驻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聚焦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监督责任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盯住项目审批、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和干部人事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发挥监督执纪、追责问责的作用,强化部门风险防控,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担好反腐“前哨”的重任。
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持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坚持“三个聚焦”,统筹推进巡察工作,完成对锦屏镇、双龙营镇、官寨乡3个乡镇32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监督、对县委统战部等2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年内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两个全覆盖”。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情况公开、人员管理等制度机制,把督促指导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列入主体责任季度派单内容,并纳入责任制考核和综合考评。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以及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总结提炼、巩固完善对村巡察经验成效,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对村巡察示范点建设工作,坚持边巡察、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不断丰富对村巡察的内涵。
(三)全力服务发展,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紧盯县委政府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深入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问题,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三精”学习法、“三亮”履职服务、“三解”抓落实、“三改”树形象等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的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整治成效。努力构建“再监督、再检查”工作格局,加大对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报告问责线索的规定(试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主责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加大问责线索报告力度,继续推行各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问责线索月报告制度,对连续两个月零报告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对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到位、执行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影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问责追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省、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全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大直查直办和交办督办力度,涉及党政“一把手”的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继续落实纪委书记例会、“月通报、季分析”、约谈纪委书记等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挖彻查每一起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中不作为、乱作为、办事不公、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和缠访滥访等突出问题,用好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强化基层监督。继续落实和完善村务公开报备、建立资金监督台账、走访群众、“三资”处置报备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压实资金监管责任,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深入整治村(居)民小组干部侵害集体利益突出问题,强化联合整治和快查快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维护基层风清气正环境。全面压实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用好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组延伸有效途径。探索建立对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综合业务考核、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持续深化乡镇纪委“三转”,确保轻装上阵,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四)持续正本清源,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对省、州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县委制定出台构建全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扎实开展资源性领域、“六个严禁”、选人用人、党员信教问题等专项整治。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坚决肃清腐败流毒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持续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政治生态状况的分析研判,分类施策加以整治,努力构建丘北良好政治生态。
协助县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探索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提示制、报告制、抽查制、考核制和增派制六项制度,协助县委把“单”派出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制度,坚决防止责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问题。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落实乡镇、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努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定期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执行制度、履行职责、选人用人、纪律作风、家风家教、社会交往等方面进行全面“扫描”,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探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对“问题干部”及时进行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大力弘扬清廉文化,用好“廉洁丘北”微信公众平台,深入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把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纳入警示教育范围。收集整理近年来县内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汇编成册印发,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用“忏悔人”震慑“自由人” ,不断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以好的党风政风促进民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的事业和维护群众利益中失职失责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加大对乡镇纪委问责工作的指导和把关力度,根据职权关联程度、因果关系远近、失职失责情节等准确划分责任,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避免出现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党纪政务处分的现象。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确保处理意见公正合理,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既做到严肃问责,又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提高问责的实效性。
(五)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继续发力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保持对公款私存、虚报套取、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高压态势。继续严惩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违规决策、权钱交易、“靠山吃山”、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行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升腐败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谈话和函询结果运用,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切实发挥审查调查治本功能,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例,都要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要深刻剖析每一件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监督盲点,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全面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科学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做细做实初信初访办理、案件初查初核工作。强化检举举报平台运用,提升办信办案质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完善交叉审查调查工作协作办法,协调开展交叉检查、联合办案,完善乡镇纪委线索交叉办理、县纪委监委人员下沉领办、重要线索提级办理等机制,对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实行“平均化”交办和“交叉式”“集中式”办理,解决审查调查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加强监督督办,切实提升分类、分流处置效能。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充分调动公安、检察、审计等专业力量和手段,综合运用各类调查取证措施,围绕刑事审判标准依纪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提升案件突破能力。高度重视办案安全,推动办案场地建设,加强陪护队伍建设,压实安全责任,守住安全底线。
高度重视审理工作,继续推行交叉审理工作制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处分关、移送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承办部门移送审理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等问题的,坚决督促“返工”,以审理质量提升促进审查调查质量提高。定期抽查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探索建立党委(党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机制,加大受处分人员回访力度,体现组织关心关爱,让“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
(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创新、碰硬、务实、业精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实党内制度执行,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深入落实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把学习作为尽责担当的首要任务,在学习实用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年度计划。强化党支部引领作用,深化“双周讲堂”模式,定期梳理执纪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的难点和实例问题,以研讨式培训、“办案模拟”“业务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坚持凡训必考、凡学必考,继续推行“以考促学”月考制度,实行线上与线下考试相结合,推动以考促干。统筹开展跟班锻炼、以案代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查办实战练兵。
从严从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工会作用,落实“家访”制度,加强政治关爱谈心谈话,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评价机制,注重日常考核和实绩考核,倡导“今日事今日毕”,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全力提升工作质效。加大干部内外、上下轮岗交流力度,提高准入门槛,规范选任流程,全面优化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充分运用新媒介扩大宣传面,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不断提升工作“辨识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自身权利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做好内部监督巡查,带头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动态掌握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甚至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从严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坚守初心方可行稳致远,勇担使命才能不负韶华。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再开新局、再创佳绩,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丘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