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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丘北县纪委 关于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丘北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20-06-09 00:00


  为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丘北县纪委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作风不实等失职失责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永军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新店乡实施大新寨村地质灾害易地搬迁项目,时任新店乡乡长李永军未严格执行班子会议决定和合同要求,在地基平整未完工、未验收且没有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至5月分三次审批支付72.6万元工程款,致使施工方在领取工程款后,未继续履行合同,停止了地基平整及后期工程建设,导致新店乡政府重新与其他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继续实施项目建设,造成整个项目建设严重沓进度、超时限24个月。2020年4月,李永军受书面诫勉问责。
  树皮乡副乡长陈正祥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4月,树皮乡实施得嘎村、丫口寨村水塘修缮项目。2017年9月,得嘎村水塘修缮项目竣工,陈正祥作为分管领导,对组织验收时发现的土方回填不够、溢洪道未按合同约定支砌问题,未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直到2019年8月审计发现问题后才进行整改。丫口寨村水塘修缮项目启动后,因汛期影响项目建设,为避免资金滞留被收回,2017年10月,树皮乡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将工程款先行支付给施工方,资金支付后陈正祥对项目建设重视不够,明知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不及时报告,不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督促推进,导致2019年7月项目仍未完工,造成项目延期2年。2020年5月,陈正祥受通报问责。
  县民宗局违规报销脱贫攻坚伙食费问题。2018年,丘北县民宗局将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员除外)下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个人缴纳的伙食费收据收集起来,在单位有公务接待时,将应由个人支付的伙食费增加至接待费中虚列报销,再安排职工按实际下乡天数填报差旅费重复报销。2020年5月,县民宗局局长杨永文受书面诫勉问责,分管副局长焦阳红受通报问责。
  以上3起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县少数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作风不严不实、失职失责等问题。对上述问题的问责追责,表明了县委、政府坚定不移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鲜明态度,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认真履职,以更严更细更实的工作作风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丘北县纪委  卢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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