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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收回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70笔587万余元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1-07 00:00

今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工作落实,强责任、强督促、强查处,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收回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65人70笔,本息合计587万余元。

 

强化责任,有效推进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行为专项整治。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整治对象和整治情形,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召开清理整治摸排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对当前公职人员拖欠或担保的银行贷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梳理报备。压实主管单位主体责任,及时对本单位拖欠或担保银行贷款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按时偿还借款。县农村信用社履行职能责任,针对不能按时还清逾期贷款的相关人员,签订限期还款承诺书,形成一人一档,追踪查询追交。

 

强化督促,全面开展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双着力。首先由拖欠或担保银行贷款相关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统一收归存档。针对拒不还款人员,在提醒谈话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深入了解,摸清情况,谈话诫勉。据统计,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提醒谈话80人,开展诫勉谈话39人。

 

强化查处,严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恶意拖欠贷款行为。通过县纪委、县法院、县农村信用社通力协作,针对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和贷款用于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由县纪委排查,形成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处置;由县农村信用社收集材料对逾期还款人员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提速审判进度。据统计,今年共进行初步核实6人,了结处理4人,立案审查2人,判决(调解)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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