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纪委监委帮助我们龙洋几个村追回村干部侵占的集体资金,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在群众的监督下管理使用好这笔钱。”富宁县板仑乡龙洋村委会龙洋二小组组长李成忠说道。
近日,富宁县纪委监委清退涉案村集体资金现场会在板仑乡龙洋村委会举行,现场清退给龙洋一二组、龙平、龙花村小组违纪款51030元,通过对违纪款采取现场清退、以案明纪的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亮明严惩“蝇贪蚁腐”,守好群众“奶酪”,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的执纪态度。
“黄兵在任板仑乡龙洋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为村小组管理集体资金之便,重复报销支出套取集体资金1.51万元,截留集体结余资金3.59万元,2017年10月9日,黄兵同志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违纪资金清退现场,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通报黄兵的违纪行为。
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机制”,实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逢十”排查,线索处置“六个零”和纪委常委包案制,针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常规综合检查、入户巡访、民生资金公开报备及专项检查、专项巡察等行动,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6个,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9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0件。
“村干部套取截留村集体资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广大村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村要严格按照“村财乡管”的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好村集体资金收支审批、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确保村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大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我们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现场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对村集体资金管理及本次所清退违纪款的使用流程提出要求,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通过现场听取身边人的违纪案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切感受到纪律“长牙”“带电”,身为村干部,我们要时开刻绷紧纪律的弦,遵纪守法,担当有为,维护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龙洋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现场说道。(熊桂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