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文山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其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1至5月,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1人次。
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对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反映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介入,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早提醒、早纠正。对确定列入谈话函询类的问题线索,坚决做到不留存、不压办,及时制定谈话方案及谈话提纲,严格依照审批流程实施谈话函询。坚持教育预防在先,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等形式,将警示教育向纵深推进。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8人次,占比 59.3%,同比增幅84.6%。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监督执纪与监察执法一体推进,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一盘棋”监督格局,整合20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1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资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探索开展“体验式监督”“蹲点式”谈话、政治关爱式谈话和面询等监督工作,加强信息化、大数据运用,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信息查询系统数据库和“五级联动”检举举报平台。统筹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监督的针对性、派驻监督的基础性优势,推进各类监督协调对接。
扬起第四种形态的利剑,坚决“拔烂树”“护森林”,严查快办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生问题、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对巡察、信访、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处置,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和移送查处机制,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问题,依纪依规立案审查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重执纪执法的“后半篇文章”,用好反面教材,及时通报曝光,让纪律和规矩成为每个党员干部头上的一把“戒尺”。1至5月,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 5人次。(钟海燕 吕玉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