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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残联四级主任科员杨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

来源: 文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2-23 00:00

2018年9月11日,文山市残联四级主任科员杨勇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文山市监委立案调查。2019年1月9日,文山市监委将杨勇涉嫌贪污罪案移送文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09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时任文山市新街乡财政所出纳杨勇,伙同时任财政所所长徐某某、会计张某等人,先后13次以开具办公用品、三七产品发票虚列支出套取国家资金共计438900元进行私分,其中,杨某分得180591元。
       2019年10月22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判决:杨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杨勇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2月25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杨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贪污公款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刑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0年2月17日,文山市监委给予杨勇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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