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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九级职员李晓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文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1-22 00:00

2020612日,文山市纪委监委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九级职员(200911月至20198月抽调文山市城投公司工作,曾任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职)李晓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晓江违反政治纪律,20204月,城投公司原总经理毛海华被留置后,李晓江与相关涉案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交通费、电话费等方式违规领取津补贴。涉嫌职务犯罪,利用担任城投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修改工程施工合同单价、非法入股等方式套取国有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私分,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收受工程老板送给的财物,涉嫌受贿罪。

李晓江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公权私用,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2021121,文山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李晓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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