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江亭澄,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副局长,2021年9月18日22时4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徐海军,中共党员,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2021年9月20日20时4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加永,中共党员,文山市新平街道腾龙社区大里普村村民,2021年9月20日20时5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国海,中共党员,文山市坝心乡高笕槽村委会大山脚村村民,2021年9月20日21时0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云涛,中共党员,文山市卧龙街道文昌社区茶安村村民,2021年9月24日22时1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