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廉洁意识薄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了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平时总认为这些事离自己很远,应该与我无关,缺乏自警、自律意识,最终还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了。”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原科长汪凤飞懊悔地说。
经查,2017年12月23日,汪凤飞为儿子办理婚宴时宴请了管理和服务对象18名,有13人到婚礼现场送礼,汪凤飞收受礼金3300元。截止2018年9月28日,汪凤飞已主动将违规收取的3000元礼金退还给送礼的12人,因一人联系不上,故将其所送的300元礼金上缴市财政局。2019年2月12日,文山市纪委给予汪凤飞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汪凤飞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其儿子婚宴并收取礼金的行为已违反了廉洁纪律和《文山州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受处分在所难免也理所应当。“总认为这些事离自己很远”,对于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容易产生象汪凤飞一样的心理。怎么做事违纪才离自己很远?说到底,还是一个守不守得住纪律和规矩防线、红线、底线和高线的问题,如果在工作、生活中时时留神、处处设防、事事划线,跳出人情世故的包围圈,拒贪婪、欲望、侥幸于千里之外,那这些事就一定离我们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