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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多付的工程款追回来了

来源: 文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9-09 00:00

“我要给你们送锦旗,写感谢信,要不是你们来巡察,我们工作失误多付的钱就要不回来了。”文山市古木镇阿车村党总支陶书记一进巡察组办公室的门就大声说道。
       巡察组浦组长一边把他往里请,一边说道:“锦旗、感谢信都不用了,关键是你们要从这笔糊涂账中吸取教训,这样的错误今后不能再犯了。”
这事还得从今年的三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说起,第五巡察组在对古木镇9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过程中,两张金额相同、支出项目相同的记账凭证引起了专门负责财务检查的人员的注意,细看之后发现,用来报账的发票根本就是同一张发票的第一联和第二联。
       “这一定是有问题的,哪有用发票记账联来报账的。”负责财务检查的小梁一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判断,一边将发现的情况向巡察组浦组长作了汇报。
       “必须找涉及的经办人、施工老板谈话了解情况。”浦组长边翻看这两份记账凭证边说道。
      通过了解,原来在去年9月阿车村委会与个体老板李某某签订合同,由李某某负责对阿车7个自然村区域内建新拆旧后的残垣断壁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开展了12天,按合同约定每天1400元工钱,村委会应付16800元给李某某。李某某按照相关规定到市税务局开具了发票,并用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到村委会报账,报账员收集整理好报账所需的合同、会议记录、工程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后填写《付款通知书》,经村委会主任、挂村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同意后,由财政所支付了这笔16800元的工程费用。11月25日李某某又用发票第一联(记账联)再次到村委会报账,由于经办人的粗心,未对发票加以认真审核,再次准备了相关材料填写《付款通知书》,经过同样的审批手续后,李某某再次领到16800元。
      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浦组长要求相关经办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敦促经办人员立即与个体老板李某某联系,要求归还多付的工程费用。11天后,这笔多付的工程款又从原渠道回到了村委会的账户上,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这件事充分暴露出阿车村报账员及古木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村委会主任、挂村领导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巡察组及时向镇党委、纪委反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增强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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