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台】砚山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砚山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王后厂,中共党员,砚山县平远镇大柒树小学教师。2022年8月15日晚9点1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砚山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