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
“涉及的乡(镇)要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对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工作开展督导工作,推进试点工作出成效……”近日,广南县纪委监委发布了“月提示”提醒通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坚持“三个+”工作模式,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和加强各级党组“一把手”履职行为,自2021年4月以来,共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发出“月提示”12期169条,有效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担责、履责。
“提示+监督”,强化工作督导。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每月对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执行时间等内容进行详细梳理,于月初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或直接告知的方式向各责任单位发出“月提示”,不定期抽查相关单位“月提示”工作落实情况,形成对各级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常态化。
“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落实。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以汇报+提问+点评+测评的方式,开展“半年检”和“年终检”,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深入检视各级党组织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清单+反馈”,强化问题整改。聚焦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假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坚持挂账督办,通过查清单、听反馈等形式,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各级党组“一把手”切实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三个+”工作模式,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小,进一步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进一步提升了监督执纪的效率和质量。(陆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