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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开展满意度测评和检查验收 巩固巡察成果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1-13 18:32

为进一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近日,文山州委巡察办成立7个检查验收组,对九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的10个单位党组织落实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方式分五个步骤进行。首先,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整改通报及满意度测评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落实州委巡察整改情况,检查验收组组长就填写相关表册作说明,检查验收组开展整改满意度测评和巡察组巡察期间执行纪律情况调查。其次,与部分干部职工开展谈话,进一步验证整改落实情况。再次,检查验收组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一对照查阅整改台账资料。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深入相关单位或挂钩(项目)点进行检查。最后,检查验收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通报检查验收情况,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巡察整改检查验收可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的民主监督作用。”州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州将把干部群众的满意度量化结果和实地检查情况作为评价巡察整改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到位,搞虚假整改、数字整改、文字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目前,九届州委共开展巡察十二轮,已完成整改验收的10轮,累计反馈问题3254个,整改到位3105个。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700余条,完善制度机制800余项,内部追责问责29人,挽回经济损失1270.89万元。

据悉,该州纪检和组织部门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和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考核范畴。州委巡察机构将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建立长效机制抓好未完成整改事项和长期坚持事项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雷军艺 || 责任编辑  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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