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文山州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积极运用传统+网络媒体形式,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文山州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和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以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廉情报告压实主体责任。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管,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将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州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列为报告对象,要求对其每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执行“六个严禁”情况、执行其他有关规定情况等58项报告事项每年向州委进行报告,并对报告对象进行廉政情况问卷测评。2016年以来,共报告人数589人,收集主体责任问题574个,涉及领导干部213人,对本人提出建议222个,征集工作建议15个,谈话提醒496人次。共对8县(市)90余个单位11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问卷测评。
“八小时以外”监督净化“三圈”。文山州纪委印发《文山州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试行)》,通过网上公示、定期报告、问卷调查、聘请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沟通和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档案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净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朋友圈”“社交圈”和“生活圈”。2016年以来,共对704名领导干部共收集问题1418个,对本人提出意见400条,征集到工作建议207条。近日,州纪委下发《关于做好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探索通过“清廉文山”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对全州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在各种社交场合、公共场合的政治纪律、廉洁自律、品德表现,以及在社区、家庭中的道德品行表现等情况进行网上问卷调查。
廉政风险防控拧紧“纪律龙头”。自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注重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作风效能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排查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触点”和环节,着重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对人、财、物管理审批及决策权等进行梳理,理清权力底数、责任基数,形成权责清单。通过教育、制度、监督等一系列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促进全州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今年9月,州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风险排查防控的对象和原则、方法和步骤,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减少腐败行为发生,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可控、防治有力、办法管用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李万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