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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划重点”!文山州学好用好《条例》促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 清风云南 发布时间: 2022-03-11 15:03

按照中央、省、州纪委全会部署,近期以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规依纪依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州纪委监委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常委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及时全面学习掌握《条例》内容,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条例》涵盖了纪律检查工作的方式、措施、权限、程序等方面,特别是将纪委工作职责细化为9项内容,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为保证各级纪委更好履行职责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为纪检监察干部逐条“划重点”,要求班子成员、各县(市)纪委书记、各室主任以上率下带头学,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真正学深学懂、抓紧抓好。州纪委监委还把《条例》学习纳入全员培训重要内容,分级分类抓好培训,定期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和辨析式测试,着力补齐业务能力短板。

“根据《条例》要求,我们将重点对州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财政局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督促州财政局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新进干部表示,通过学习《条例》,让我们明白了派驻机构要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把《条例》作为立身之本、看家本领,发扬优良学风,原原本本读《条例》,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纪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深刻理解纪委的职能定位、产生运行、任务职责。”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

文山州纪委监委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下发了《抓班子带队伍工作方案》,通过强化纪法训练和实战历练,培养一批懂监督、敢监督、善办案、能办案的多面手,让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同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印发了州纪委监委《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公文行文及处理办法》《关于对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专项调研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汇编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49项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规范运行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州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学好用好《条例》,明确权力边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检监察权,自觉检视并坚决纠治“灯下黑”,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以学习贯彻《条例》推进文山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我们将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牢牢把握‘国之大者’,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等各方面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推动文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方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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