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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积极组织学习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02-18 10:59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州人大纪检组切实提高对学习《规则》的重要性认识,积极组织开展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切实提高学习《规则》的重要性认识。纪检组长要求组员把学习《规则》作为打造“双强”队伍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推进依法依规开展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努力成为监督能手、办案高手、业务强手。要求组员深刻认识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规则》,是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重要举措,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定了制度、立了规矩,有利于提高问题线索源头的受理处置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需要组员加强学习贯彻,才能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在正确轨道运行。

 

扎实开展网络自学和讨论。考虑到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采取“网上自学和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通过网络原文下载后,对《规则》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在微信上讨论学习的疑点和难点,各人及时总结学习心得体会,由组长审核把关,学习认识不到位的要求重新学习。通过学习,全体组员一致认为,《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作出了具体规范,纪检组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合规合纪合法,坚决防止“灯下黑”。

 

督促联系单位组织学习《规则》。及时与综合监督单位的办公室负责人对接,传达学习《规则》的精神,要求各单位把《规则》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来抓,让全体干部职工知晓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有序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共同推动《规则》的贯彻执行。把学习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内容,保证学习不走空、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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