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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一把手”带头用好“第一种形态”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05-31 11:28

“针对各位同志因会风会纪问题被点名通报的事情,今天给大家开展一次提醒谈话,这也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的一种措施,所谓‘四种形态’简单来说就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


近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祥同志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派单的有关要求,分别与部分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及干警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谈话主要根据纪律作风督查通报内容,针对会风会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就着装不规范、开会迟到、打瞌睡等问题与相关干警及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让他们直面问题,压实责任。


谈话要求:一要重视问题。会风会纪反映着法院的形象,是干警精气神的集中体现,看似小事,实则是大问题,要提高认识,抓好整改,防止屡教屡犯。二要从细节做起。着装不规范、迟到等虽然是小问题,但细节决定成败,要进一步严格着装规范,增强时间观念,形成良好习惯,“防微”以“杜渐”。三要加强自律。每次会议的召开都有相应的目的和内容,要认真对待,自觉遵守纪律要求,严格自律,尊重他人,尊重自己。四要正确对待。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以正确的心态对待监督检查,特别是部门领导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注重通过红脸出汗严肃纪律规矩。


今年以来,驻州法院纪检组努力探索督促指导党组扛起主体责任、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路子,积极发挥专项派单优势作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专项派单,督促院党组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动态掌握和综合分析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精准运用好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


目前,已向党组班子成员派出专项派单2次13人次,督促根据派单内容开展提醒谈话47人次。此次谈话是院党组书记、院长带头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的一次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起到了预警、监督、纠错“防未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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