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来,为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良性发展,驻州财政局纪检组深入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州福利院,紧盯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敏感的救助资金管理与使用环节,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看望孤残病疾人员,看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情况。走进孤儿院和老人院,查看穿衣、吃饭、睡觉、适龄儿童和少年学习、活动场所建设等情况,走访了解孩子和老人们情绪状态、身体状况及收纳源由,初步了解福利院落实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采取措施保障老弱病残者权益的相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受助对象是否享有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政策权益。
查阅档案资料,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听取单位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党风廉政派单责任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三会一课”制度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中特别是办公用房、用车、接待标准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执行情况;查看福利院财务审计报告,查看存在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查看资产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物资采购和财务报销等方面情况。
通过检查,纪检组认为社会福利院党建工作规范、组织生活正常化、两院管理工作到位,困难弱势群体得到应有的帮扶和救助。但在资金使用、物资采购、财务报销、人事安排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纪检组建议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的宣传力度。加强学习,让单位所有公职人员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知道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意义、目标、要求,让大家自觉接受监督、习惯监督,在监督中依法依规做事做人,执行好政策,维护好弱势群体利益。要求民政部门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党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下属部门负责人四位一体的目标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任务分解,通过派单检查、考核结果、过失追究等方式督促履行责任,特别抓住2017年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要与福利院班子一起研究、亲自安排、督促整改落实。要求福利院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规范财务报销、物资采购、物资领取使用清查、固定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学习贯彻落实好《会计法》及有关财金管理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假公济私、弄虚作假、失策失查等违规违纪行为和失职渎职问题。部门会同纪检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改变干部作风。要求部门加大对福利院作风问题的督促检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部门具体实施办法,加大对“四风”问题、新“四风”问题的查处整治力度,纪检组也将跟进,严厉查处向特殊弱势群体动“奶酪”的行为,着力整治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