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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通报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情况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7-28 05:42

“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没有做到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够实……”这是近日砚山县纪委通报曝光的2018年上半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内容。县人大办、平远镇等38个单位(含乡镇)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被点名通报。

砚山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始终坚持主体责任季度派单制抓紧压实责任,实现精准派单精准监督。针对不同对象履行主体责任各有侧重,加强对派单制工作的研究部署,通过共性派单与个性派单相结合、季度派单与专项派单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进行派单,不断提高派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将派单制落实情况列入每季度专项纪律检查,对发现问题采取下发问题整改通知、约谈、县纪委常委包乡(镇)指导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

1至6月,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主体责任派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个,其中,由派驻纪检组对县级部门开展提醒谈话13次,县纪委常委对乡镇开展提醒谈话4次。(王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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