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严肃查处了麻栗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明乱作为失职渎职案件,再次体现了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和纪律严于国法的要求,表明了党和政府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经查,2014年3月26日,时任麻栗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栗坡县城乡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胡明未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私自同意麻栗坡县城乡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违规将棚户区改造资金271万元挪借给砚山县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导致该款项长期被金德公司占用。经州委批准,近日,麻栗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给予胡明行政记过处分。
该案的查处表明,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而不能身在其位不谋其政,更不能手中掌权乱谋政。棚户区改造资金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是广大低收入者的安居所依,容不得任何人当作人情恣意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