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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10-07 10:33

今年以来,马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重点,与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宣传发动,收集线索。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群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县电视台、县政务网、《马关潮》等新闻媒介,开展专项斗争宣传,将举报内容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并畅通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进一步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同时制作公告张贴到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的公共场所,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激发群众举报热情,让广大群众积极知晓并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有奖举报,提供线索。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县纪委监委作为县扫黑除恶办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制定《马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明确对14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予以举报的,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材料与案件查处结果,可给予500元至2万元的奖励,有特别重大贡献的,还可酌情提高奖励金额。


协作配合,全面排查。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同政法机关、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协调工作,畅通信息渠道,逐案排查已侦破案件中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线索。同时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等监督主渠道作用,把涉黑涉恶问题作为一项排查重点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


健全机制,优先受理。提高政治站位,规范线索处置,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汇总上报。同时优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会同政法机关定期比对涉黑涉恶问题相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存在、深度交织重大涉黑恶团伙案件认真“会诊”、逐案筛查,提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查办效率,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目前,全县共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5条,接到“保护伞”问题线索6条,办结涉黑涉恶案件4起,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章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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