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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建立机构和工作专班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10-15 04:21

今年以来,西畴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立足职责定位,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和工作专班,从机制和机构上一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建立问题线索“大起底”机制。各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机关各室(部)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城,对2018年以来已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清仓”。防止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空转、沉睡”,从严做到即时通报、定期汇总、联合督办、动态管理,确保线索零遗失、零暂存。

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处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增强了问题线索处置的严肃性和及时性。对受到挂牌督办后整改不力,严重影响整改任务完成,造成不良后果的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责。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每季度按期召开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联席会议,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未开展的工作进行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

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受理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按规定报批,及时分流转相关承办部门进行处置。同时规定监察机关要加强和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共享信息、配合查证,协同推进。以铁的纪律严防问题线索移送“中梗阻”问题发生。

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派单履责办法机制。出台了《扫黑除恶线索处置派单履责办法》,办法在对派单的对象、方式及从严追责的角度进行明确的同时,规定了线索收集、分析研判、线索转办、开列责任清单、线索督办、总结和报告、结果通报、归档管理的派单程序,确保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从严、从实、从快处置。

建立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专班。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总牵头人,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主要领导任牵头人,从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抽调20名办案骨干作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1名副书记(副主任)担任主任,同时还明确了4名副主任,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确保问题线索同步排查处置,案件同步立案审查调查,工作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处置快捕快诉快判。

建立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移交线索核查反馈工作专班。县纪委监委1名副书记(副主任)担任组长,由信访室、案管室、党风室、纪检监察室、案审室干部任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案件监督管理室,由案管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信访室及党风室1名干部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专班处置的线索来自于县扫黑办,是举报平台中涉及我县的党员干部、检查对象违纪违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问题,同频共振推进快查快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确保黑恶线索核查反馈迈上“快车道”。

建立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把解决涉黑涉恶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对顶风违规违纪的,严查快处,通报曝光。(熊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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