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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实行“一把手”任组长严考党风廉政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3-29 03:27

2015年,丘北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次被表彰为优秀等次,党的十八大以来,丘北县已连续三年被州委表彰为优秀等次。

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近年来,丘北县坚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在具体考核工作中,坚持党政“一把手”任考核组长、亲自到场动员、亲自查找不足、亲自反馈问题、亲自督促整改,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一把手”亲自任组长、责任压实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一考,考核前下发文件,安排考核任务,组长全部由县委常委担任,县委、县政府“一把手”均担任相关考核组组长,在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负总责任的同时,对本组别考核工作负责,对考核结果负责。每个考核组分别承担1012家不等单位的考核任务,通过真抓真考、示范带动,层层传导责任、传递压力,压实“主体责任”。

“一把手”亲自作动员、思想统一

严格考核动员程序,“一把手”以考核组长身份在考核动员会上作讲话,讲形势、明意义、突重点、作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讲透责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明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是党章要求、纪律规定、职责所在,“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就是要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强化指导。如,对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的考核,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以党组书记身份亲自汇报工作,积极接受考核组考核检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场动员,既体现县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又能在具体动员和指导中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意见建议,同时,也有利于这些单位接受意见建议。严明底线。强调考核的政治纪律,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性,在政治纪律的牵总下,将其他纪律履行到位。要求被考核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对考核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客观实际。

“一把手”亲自查问题、症清结准

“一把手”亲自任考核组长参与考核工作,找准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下、根子在上”的问题症结、及时研究解决,体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并重的工作特点。在查阅资料中找不足。“一把手”在考核中查阅资料既有利于发现被考核单位在工作推进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也有利于从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中查找县委、县政府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存在差距和不足。如,在2013年的带队考核中,发现一些乡(镇)、部门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形式不统一等问题,通过强化工作指导、下发文件要求,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座谈走访中紧密关系。在考核单位召开座谈和个别走访,“一把手”与考核单位个人面对面、心贴心,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密切干群关系,让干部肯说话、敢说话,深入了解被考核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具体情况。通过延伸考核形成印证。“一把手”延伸考核被考核单位12个下属单位,以下属单位的工作情况反衬被考核单位的具体安排部署及推动落实情况,以单位间的痕迹资料相互印证、对被考核单位形成全面把握。

“一把手”亲自作反馈、整改严格

改变单一会议反馈模式为会上签字背书反馈认领。制作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单,在对被考核单位完成考核工作后,在一定时间内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除涉及违纪线索直接移交县纪委外,其他问题均以清单形式列出,分别由考核组长、考核成员签字确认后,在反馈会上反馈,要求被考核单位签字认领,明确时限,要求严格整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作用。各被考核单位反馈单统一存放于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号”备案。督促各单位完善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工作。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以专报、信息等方式适时向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引起各级领导在思想上重视整改工作,促进问题早解决、任务早完成、工作早落实。严格考核结果应用。建立考核结果应用长效机制,在全县通报考核结果,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各部门业务考核前置条件,对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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