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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织密监督网 绘制“清河图”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11-16 09:15

近日,文山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对中央环保督察和推进长江大保护中可能出现的虚假整改、敷衍应对、失职失责、滥用职权等行为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助力生态环境治理。

发挥监督促进作用,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为抓手,督促责任单位紧紧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针对全市22条河流、97个水库、1个湖泊、4条渠道、22个坝塘的保护与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共设立三级河(湖)长478名,不断加强对“河、湖、库、渠、塘”的巡察力度。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对河(湖)长巡护情况进行抽查,推动实现三级河(湖)长巡河(湖)常态化、经常化。

根据河(湖)长调整情况,要求水务、林草等部门及时更新河(湖)长信息牌。督促运用“河湖卫士”信息平台,实现各级河(湖)长APP应用于巡河护河及问题交办督办日常工作。按照市级河(湖)长签发的“一河一策”问题、目标、措施、任务和责任等五个清单要求,不定期对“一河一档”台账进行检查,动态推动河湖库渠保护、治理、修复等工作。

紧盯专项清河行动,压实各级总河(湖)长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区域协调联动机制,严格督促下级河(湖)长及本级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对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盘龙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持续改善河湖面貌。监督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监督,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积极联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并制定整治方案,开展现场整治,实行问题清单销号。

深刻汲取“二河沟水电站”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教训,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深入对照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问题,认真总结整改经验,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加大追责问责和负面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有关问题及人员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在监督推动下,共组织680余人(次)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清理河道约115公里,清除河道沟渠淤泥约34立方米、打捞生活垃圾约29吨,共完成盘龙河、暮底河、德厚河等河道治理6条7段,水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陆永祥 王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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