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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建立基层巡访制度助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4-29 09:32

为进一步强化村(居)务公开、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落到实处,广南县建立基层巡访制度助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基层巡访分为定期巡访与不定期巡访两种类型。定期巡访要求乡(镇)纪委每月要对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巡访全覆盖,每年对辖区内村(居)民小组巡访全覆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要对辖区内村(居)民小组巡访全覆盖,每年对辖区内农户领取民生资金情况巡访全覆盖。不定期巡访要求结合一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资金进行专项巡访。

基层巡访的主要内容包括驻村工作队和村(居)“三委”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补贴、补助、救济等各类民生资金的落实到户、到人情况,村(居)务公开情况,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基层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脱贫攻坚举报箱管理台账和群众信访举报情况这八个方面的内容。

乡(镇)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采取专项巡访、个别走访、入户调查、召开群众会和党员会等方式对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进行巡访,其中,乡(镇)纪委负责对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进行巡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的指导下对同级村(居)委会进行监督、对辖区内村(居)民小组进行巡访,同时,由乡(镇)纪委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和巡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罗开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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