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向乡(镇)派出监察室以来,麻栗坡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规范派出乡(镇)监察室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强化履责能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乡(镇)监察室“前哨”作用,让监督直抵“最后一公里”。
据悉,该县11个乡(镇)监察室组建后,依法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2019年8月以来,共接收并处置检举控告、问题线索150件,提出监察建议3条,提出政务处分建议4条,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17人,提醒谈话149人,批评教育23人,责令检查7人,诫勉19人。
乡(镇)监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之举,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全县“一盘棋”推进,聚焦组织建设、硬件建设、业务建设等内容,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下发《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机构设置、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管理监督、保障措施等七方面内容,实现机构配置到位、制度配套完备、业务流程科学、工作运行有序,促使基层监察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
该县纪委监委在人员配备上,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两个为主”要求,及时协调县委组织部开展监察室人员队伍选拔考察任用工作,并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严、作风硬等特点,对部分缺乏适合人选的乡(镇)积极探索先配强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履行职责,逐步配齐乡(镇)监察队伍的方式严格完成组建工作,确保各乡(镇)监察室及时进入工作状态,全面履行主责主业。截至目前,该县选优配强监察室主任 11人、副主任 11人、监察员9人。
在配齐配强乡(镇)监察室干部队伍的基础上,该县将监督的端口移至基层最末梢,聘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103人,明确工作职责,并要求各乡(镇)监察室定期进行党纪党规、财经纪律、警示教育等方面的集中培训,指导其对村级财务、村务公开、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对村级“微腐败”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为全面提升乡(镇)监察室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细教,强化对乡(镇)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引导,除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定期组织集中“充电”“加油”外,还采取业务指导、召开会议、跟班轮训实战、业务知识测试、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让他们在干中学、学中炼,补齐短板、激发活力、增强能力。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定期对乡(镇)监察室履职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推动乡(镇)监察室依法履职,对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监察室身处监督执纪最前沿,是查处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监察员的作用,激发干部新动力,凝聚监督新合力。(陆红贤 王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