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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探照“自家人” 锤炼“铁打人”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1-14 18:16

“在办理案件中,我工作应付了事,违反办案程序,背离了‘纪检人’应有的职业操守,我为个人的错误行为表示深深的歉意……”砚山县八嘎乡原纪委书记周某在党组会上,作出了深刻的检讨。

砚山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挺在前面,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革新精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失职失责、执纪违纪、压案抹案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开展线索核查、内部专项检查、八小时以外监督、警示教育等专项工作为抓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一旦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党纪法规严肃处理,探照“自家人”,严防“灯下黑”,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打铁人”锤炼成为“铁打人”。

在狠抓纪律作风的基础上,砚山县纪委监委延伸监督触角,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家访随访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等,从纪检监察干部平时的“吃喝、交往、车轮”上入手,定期检查纪检监察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等“三圈”,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进行良性引导和常态化监督,经“体检”发现“小病”的,及时采取问题反馈、提醒谈话、责令整改等措施,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免疫力”。

“警示教育是净化思想的有力推手。讲述身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故事,以‘初识还是执纪者,再看已是狱中人’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把遵守党纪法规放在心上,做到慎初、慎微、慎独,自觉筑牢廉洁自律‘堤坝’,才能无愧于新时代执纪执法者的称号。”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来,砚山县纪委监委在系统内部开展警示教育11次,惠及1000余人(次);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提醒谈话2次共8人;接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条,党纪立案2人,通报批评2人。(王敏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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