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干河乡:三名领导干部因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被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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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砚山县干河乡规划所工作人员王兴铁、李祝顺对危房改造申请户进行实地调查时,因工作不认真、细心,在申请户以2012年建盖好的房屋指定为申请改造的新建房屋给工作人员查看时未及时发现,随后将该户纳入符合享受改造资金资格户进行系统录入,直至群众举报、县审计局工作人员提出通过信息系统比对该户属重复申报后,王兴铁、李祝顺才进一步核实,确定该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后, 干河乡于2016年2月底取消了该户的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资格。近日,王兴铁、李祝顺2人被干河乡给予诫勉谈话问责,乡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