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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五举措”助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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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南县严格按照上下对应、突出主业、归类整合的原则,聚焦改革重点,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完善反腐机制。健全完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明确机构、职责、制度和纪律要求,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财政、审计、金融、税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协调会商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形成惩治腐败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通过教育、监督、制约、惩处多管齐下,对问题轻微的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或问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违纪违法者,坚决查处,决不姑息。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 14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 98 件,初核了结86 件;谈话函询 18件31人;立案审查14 件 21 人,结案15 件,处分 22人。

健全管理体制。先后研究制定《广南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广南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广南县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实施办法》、《广南县问责办法》、《广南县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广南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制度》、《广南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预警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并下发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精减议事机构。按照上级纪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县纪委对过去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收缩战线,共退出或取消议事协调机构96个,仅保留或继续参与12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把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任主业中,切实解决纪委工作职能“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困境。

整合内设机构。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纪发〔2016〕7号)和州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纪发〔2016〕28号)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广南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方案》上报州纪委和县委编办审批。在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中,整合组建县纪委组织宣传部,撤销预防腐败室,保留办公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增设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三室、四室共10个职能室,在不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情况下,精简内设机构,优化人员配置,改革后共有7个内设机构抓主业主责,执纪监督问责一线人员比例占全员总数的63.64%。

优化队伍建设。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自觉带头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注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今年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单设乡(镇)纪委书记,不在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每个乡(镇)配备1名纪委副书记和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并选举产生乡(镇)纪委委员 108 名,乡(镇)纪委班子得到配齐配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与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不定期进行家访,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坚决制止,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严厉查处,严防“灯下黑”,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截止目前,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件5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