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7年11月,农恩福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其弟的名字登记成立富宁县国强鲜粮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并实际参与经营,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农恩福授意他人采取约谈、尾随、滋扰等软暴力方式,采取打砸、聚众斗殴等暴力方式,对存在行业竞争的某食品加工厂相关人员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堵截、威胁和阻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犯强迫交易罪和聚众斗殴罪于2019年8月被富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农恩福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9月富宁县纪委给予农恩福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9月富宁县监委给予农恩福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