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委教育工委原书记、县教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富宁县发改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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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纪委监委持续释放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的坚定决心,2021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70件,立案139件,党纪政务处分160人,其中给予县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37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400余万元,不断形成强大震慑。
“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富宁县聚焦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13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排查发现问题线索52件,批评教育64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做好审查调查“通篇文章”,富宁县扎实开展“面对面”以案释纪、“一对一”以案为鉴、“点对点”以案促改、“线对线”以案促建,从细微处着手,查找问题根源,挖掘制度漏洞,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
富宁县纪委监委注重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针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五警示”,要求撰写案例剖析,印发通报文件,编印警示录,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案发单位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案发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同时,富宁县还将警示教育贯穿全年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干部培训班教学课程,“富州清风”纪法宣讲团深入各部门开展纪法知识宣讲,编印《党的十九大以来富宁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下发至全县各级各单位,用身边案例教育好身边干部。修订出台《富宁县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办法,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对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2021年及时为2名干部澄清正名。(李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