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分层约谈的针对性不强,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谈话较少……”连日来,富宁县由县委常委率队,组成11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县13个乡(镇)和63个县直部门进行集中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
据了解,本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考”主要通过“网络考”与“实地考”的方式进行,压实“两个责任”落地、落细、落实。“网络考”即运用富宁智慧平台系统对“两个责任”落实过程进行监督和日常考评,定期收集和反馈主体责任派单履职情况;“实地考”即综合运用座谈交流、实地走访、调阅重点工作事项等方式,重点了解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多方面内容。
同时,在实地考核期间,各考核组组织考核对象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农民代表听取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现场进行民主测评,并随机开展走访谈话,详细了解被考核对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在前期,还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关键事项,系统梳理7项履责任务和44项考评指标,形成监督责任考评清单。除年底集中考核指标要求外,11个考核组还结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提供的各单位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和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发现的问题对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复查,对前期发现问题未整改、问题应发现未发现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实现了年中“体检”、年末“复查”的工作格局,精准“把脉”政治生态。
据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进行评定,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和部门要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县委书记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
“考核只是手段,落实才是目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踪各级党委(党组)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细。(李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