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十四届富宁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任务。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伟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帆宣布了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安排决定。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收官之战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开展巡察监督,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统战机构“工作联盟”(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党组,团县委、县搬迁安置办、县文联、县金坝林场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四个对照”标准、立足“四个紧盯”路径、围绕“四个聚焦”重点,精准查找问题,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查找问题、反映实情,增强巡察针对性与穿透力。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深化政治监督。围绕政治忠诚、安全、责任等纠偏除患,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作用、职责履行、权力运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巡察、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要敢于斗争,精准发现问题。巡察干部需增强斗争、问题、证据意识,充分准备进驻工作,科学运用“12+N”方式查找问题。要注重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单位要扛实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县委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巡纪组”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等工作机制。要强化责任与协作,锻造过硬队伍。巡察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创新工作方法,高质高效完成本轮巡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