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富宁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富宁县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调度会,分析研判前期工作,谋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在富宁落地见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郑茂洪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十个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围绕前一阶段清廉建设的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等进行交流。
会议指出,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深化拓展反腐与发展互促共进的“云南现象”、深入实施“3815”战略、推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照省、州、县委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
会议强调, 要以更高的站位压实责任。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与责任单位的工作联动,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细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要以更严的要求推动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补足制度短板;要在强力推进上下功夫,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落实措施,确保任何一项工作不落空、不走样、不打折。
要以更大的力度强化监督。县纪委监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全程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县委巡察部门要把“十大行动”推进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监督各专班“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合力构建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云南”建设责任共同体。
各专班班长、相关专班牵头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机关各室(部)、各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闫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