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十四届富宁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任务。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伟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钟茂荣宣布了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安排决定。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丰富内涵并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是在州委提级巡察富宁县委政法委、州委巡察州级政法部门后的一次“接力巡”,共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3个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依法治国、司法审判与监督等方面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及时纠正偏差、时差、温差、落差。
会议要求,要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紧盯扫黑除恶、政法教育整顿、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职责重点、执法堵点、民生热点深入查找问题。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严守纪律规矩、创新工作方法,灵活运用12+N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要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贯穿巡察全过程,做好立行立改,推动系统治理,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的作用,高质高效完成本轮巡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