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受到处分的时候,我的心情极其低落,害怕同村人在背后议论。纪委同志多次与我谈心谈话,才逐步减轻了我的思想负担,找回信心、重新出发。”富宁县归朝镇纪委工作人员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时,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黄某感慨道。
黄某在任富宁县归朝镇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时,却在新冠疫情严格管控期间,无视纪律,不听劝阻,执意在家中为其父办理寿宴,聚集人员较多,受到纪律处分,并责令辞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务。被处分后,黄某因担心同村人在背后议论而一度意志消沉。该县纪委监委了解具体情况后及时介入,为其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通过面对面、“拉家常式”谈心谈话等方式,让黄某不仅放下了思想包袱,还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扎实的作风带领村民们积极投身到当前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强边固防、绿美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立足“教育人”“挽救人”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重点抓好“回访前、回访中、回访后”三个环节,帮助受处分人员认错知错、重树信心、轻装上阵。即:回访前综合分析回访对象的个人经历、家庭情况、思想认识、现实表现等情况,按照“一案一策”制定回访计划和回访方案;回访中跟进“治疗”,针对不同对象的性格特点、处分类型,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量身定做回访提纲,灵活运用“面对面”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确保回访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回访后,及时对回访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分析研判,在典型案例剖析上狠下功夫,分析原因促整改。今年来,该县共对108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有效激励他们从“有错”变“有为”。
“2017年12月,富宁县谷拉乡刘某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组织的教育引导,帮助其打开心结后,刘某某在工作中冲锋在前、积极作为、成绩突出,于2021年得到组织提拔使用。”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积极探索建立受处分党员重新启用工作机制,打通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任用通道,对确能知错悔错、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受处分人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在其处分期或影响期满后,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不影响使用。目前,全县已有5名受处分人员受到提拔使用。
“处分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让“掉队”干部在新征程中不掉队、不缺位。(闫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