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花甲乡龙桑村小组一直奉行着一个风俗习惯:去世的老人有几个子女就要杀几头牛,不杀就是不孝,不管有钱没钱,就算是借钱也要买牛杀,平均每个家庭操办丧事仅因杀牛就要花费8万元至15万元不等。为遏制大操大办行为,花甲乡践行‘一约四会’,实施‘管、教、奖、惩’相结合,引导当地群众摒弃了陈规旧俗,逐渐走向文明新风。”富宁县花甲乡木垢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介绍道。
近年来,富宁县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狠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深入践行“一约四会”,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该县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督促各村(居)委会制定村规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由党员、村干部和有威望的村民担任“四会”成员,履行监督管理村级事务职责,教育引导村民按“章程”行事,推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抵制天价彩礼等社会新风尚。结合“清廉村居”建设,督促村(居)委会充分发挥德治礼序、村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广泛开展“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坚持用身边先进事迹和真人真事感染村民,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崇德尚廉的浓厚氛围。
与此同时,该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挖掘“红色资源”,把红色文化、清廉文化、民风民俗、家风家训等元素融入乡村街、室、廊、院的每一个角落。并将红色廉政文化宣传与法治文化宣传同步推进,运用文艺队、宣讲团、新媒体等生动鲜活且便捷的形式,加大宣传引导,用文化倡廉,有效带动社会风气好转。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落实移风易俗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前哨”作用,围绕村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或变相举办老人寿宴、百日宴及以其他各种名义借机敛财行为,加强监督,让崇廉尚俭的新风全面吹开、涵养新风尚。
“乡村振兴,必须乡风文明。摒弃陋习旧俗、践行新风礼仪,势在必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出清廉思想、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大力开展文化养廉、家庭助廉、警示促廉等系列活动,着力消除廉政教育的末端“盲点”,实现对基层权力监督的全覆盖,为乡村基层治理注入“新动能”,助推移风易俗树新风。(李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