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巡察组同志,在你们的督促指导下,6月27日赵某某已把村集体账本正式移交给我了,接下来我将认真整理好历年的资金使用情况后正式公开给村民们……”农某某满怀感激之情地对巡察组说。
具体事情是2023年6月,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进驻后,县委第三巡察组在新华镇坡油村开展入户走访时,群众反映某村小组原组长赵某某于2020年卸任至今未将村集体账本移交。
“为何三年账本迟迟不移交?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巡察组带着疑问便找到该村原组长赵某某了解情况。
“我任村组长已经有11年,2021年3月换届后我就将手中存留的8000元村集体资金移交给现任组长,账本上的历年资金流向记录也不全,自认为移交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所以就一直没有移交……”赵某某向巡察组说道。
“请你说明一下这几笔往来账的实际用途。”巡察组按照账本上所记录的账目继续追问。赵某某思考了许久,支支吾吾地回答说“时间太久了,村集体资金都是用在村上的公益事业中,但是具体怎么用、用到哪个具体项目,因时间太长我记不清楚了。”从查阅台账和面对面交谈过程中,巡察组发现该村村组账目不完整、账目无原始凭证、无移交手续等问题,由此也反映出村组干部缺乏财务知识、纪法意识淡薄。
“村组账本姓公不姓私,是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依据有关规定,离任村组干部应当移交财务资料给新一任村组干部,这既是对村集体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巡察组同志从“三资”管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与赵某某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交流,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也打开了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心结,最后赵某某表示愿意配合移交出村集体账本。
针对此事暴露出来的问题,巡察组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该镇组织村组干部就财务知识、纪法知识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督促该镇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并规范村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离任交接监管制度,不断强化对村级财务和资金的监督管理。
“巡察始终坚守人民立场,群众生产生活在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立足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理念,对巡察发现的普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时解决。”据统计,十四届县委巡察以来,推动解决立行立改问题25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3个,为群众追回资金39万元,追回村集体资金28万元。(张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