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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 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富宁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4-08-25 00: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926日至1130,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12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组织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本人工作职责,主动认领存在问题,靠前带领各股站队深入研究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整改任务,以最高站位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

(二)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清单。制定印发《中共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2个问题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合力完成。

(三)全面落实整改,推动成果转化。推行落实整改“销号制”,建立问题台账。对于问题相对简单、能一次性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马上落实;对于问题矛盾复杂,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在半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做到完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到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中心工作,用整改成果指导和推动工作,确保城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理论指导实践不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研究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意识形态、民族团结、国家安全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学习研讨发言制度,根据每次学习内容做好研讨发言,对发言成果进行点评,针对性提出城乡管理领域贯彻措施,确保学习原文和研讨发言有机结合。

2.制定《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提质整治实施方案》2024年县城乡管理局综合实务系列培训计划》《富宁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暂扣物品管理制度》、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暂扣物品处理登记台账等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常态化抓实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城市精细化管理弱化”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制定下发《富宁县户外广告管理制度》,并发布《关于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的通告》,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审批与设置。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城区枯树、断头树、老树头、空塘等进行清理与补种工作,督促商家、门店等自觉履行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在问题突出的重点路段及区域设置专人定点值守配合巡查小组工作,实时监督,尽可能在问题出现之前及时制止

2.积极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智慧城管平台路灯数据普查,完成路灯提级改造项目整个工作量,按时推进前端设备安装工作,确保平台发挥作用。稳步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和城区公厕常态化管理,开展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联合交警大队、各划线网格单位新增设非机动车位及两轮摩托车位。

(三)关于“风险意识不强,底线思维树得不牢”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对燃气企业及门市店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针对城市秩序、噪音、油烟等举报投诉比重大的信访事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

2.修改完善《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内部控制制度》,调整工程投资预估算内容小组成员,要求在项目实施前,由项目股室提出实施意见,经工程投资预估算内容小组评审确认后再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中若出现附加工程,须报党组研究同意。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议事规则、财务制度、项目管理等规章制度,逐一签订“富宁县党员干部落实‘八个严禁’承诺书”“富宁县党员和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在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等逢会必讲警示教育。

(五)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干部队伍管理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肃党内组织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按时召开支委会,认真查摆本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和讲党课,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把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关各项工作中,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支部的每一名党员,同时要把模范机关创建与争创星级党支部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共同推进。

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开展1次以上“廉政家访”活动,带头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全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职工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3.修订《富宁县环境卫生服务站日常工作制度》等11项管理制度,每季度组织环卫队员最少开展一次制度学习,由督查考核小组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环卫车辆管理,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定期对各类作业车辆和环卫设施设备组织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驾驶人员安全行车。

(六)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巡察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2.修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十项制度》,调整工程投资预估算内容小组成员,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等事项程序,严格资金拨付审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巡察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要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更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坚决杜绝避重就轻、点到为止的现象。对本单位制度、政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筑牢监管堤坝。

(二)注重日常监督,防止问题反弹。发扬求真务实作风,以本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积极开展机关内部各项工作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同类问题、隐性问题、深层问题,切实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真正把监督检查成效体现在日常工作开展中,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三)落实主体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职责。利用每周例会、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班子会等会议扎实开展不同层次的学习教育活动,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城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巡察整改工作为抓手,切实开展好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不断推动整改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努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跃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城乡管理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3069970;联系地址:富宁普厅北路2;电子邮箱:147152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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