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某某做了半年多的工,一共有4万元的工钱一直没有拿到,恳请纪委同志帮忙追讨。”一位农民工王某某走进了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办公室反映。
群众利益无小事,用心用情解“薪愁”。接到问题反映后,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核实了解欠薪原因、总额等情况后,立即与承办案件的县检察院相关人员沟通对接,督促其加强和用工负责人的沟通协调,向工程建设方和用工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为王某某追回了足额欠薪。
“太感谢你们了,帮我拿到了拖欠的工资,要是没有你们,我这4万元工钱,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拿到拖欠了一年多的工钱后,王某某激动地说。
农民工有没有足额拿到工资总是牵动着人们关注的目光。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履职尽责,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富宁县纪委监委靠前监督、主动作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从细微处着眼,聚焦民生“琐事”,切实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下大力气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与项目单位、农民工、建设方、施工方开展访谈,及时解决项目存在问题,确保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同时,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推动工作落实。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人社局牵头住建局、发改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加强欠薪问题联合整治,不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落实。2021年以来,共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涉及薪资方面的案件45件,帮助农民工讨薪36.85万元。
“有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是一项政治任务、民生任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民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根治欠薪”的政治责任,切实帮助解决农民工忧“薪”事。(闫文杰 孟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