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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作风第二十期:广南县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广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9-25 00:00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的作用。现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广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韦光先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1412月,韦光先向县公安局报备为其子韦某办理婚事,宴请300人,设宴30桌(女方已于2013年举办婚宴)。201412月,韦光先在莲城镇某酒楼为其子韦某办理婚宴,实际宴请515人,收取礼金共计75320元。20201月,韦光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广南县曙光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伟虚报差旅的问题。

  曙光乡原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李伟,在20171月至201812月期间,违反差旅报销管理规定,购买住宿发票虚报差旅住宿费1258.00元。虚报的差旅住宿费于202058日上缴县纪委涉案款物专户。对违反差旅报销管理规定虚报差旅住宿费问题,李伟负直接责任。20205月,李伟受到全乡范围内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广南县董堡乡人民政府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20174月至20178月,董堡乡人民政府违规报销同城接待费用8059元;20179月至20188月,董堡乡人民政府多次在牡露农家乐餐馆采取挂账消费的方式,违规公款接待共计消费48451元。田芳芳作为董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对违规接待单据审核把关不严,对董堡乡出现违规同城接待、违规公款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3月,田芳芳同志因董堡乡人民政府违规公务接待及其他问题,受到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

  广南县莲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用问题。

  20173月至20184月,莲城镇原水务站违规报销公款接待费用9666元。农伟龙作为莲城镇原水务站站长,未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有关公务接待文件精神,对莲城镇原水务站违规接待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20203月,农伟龙同志受到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

  广南县黑支果乡党委、人民政府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20163月,黑支果乡原人大主席袁声华向乡党委书记朱云松、原乡长李应坤提出将县人大2015年划拨黑支果乡用于信息化硬件、软件建设的信息化建设经费20000元用来发放信息奖的发放意见,并提出发放人员名单,黑支果乡党委书记朱云松、原乡长李应坤未召开领导班子会进行研究,在无考核指标和考核依据的情况下,同意发放此笔资金给朱云松等7人。2016328日,乡财政所将此笔资金分别划到7人的账户上,其中:朱云松、袁声华、李应坤各4000元,陈果等4位办公室人员各2000元。目前,7人已主动退还违规所得并上缴国库。黑支果乡违规发放奖金并领取奖金的问题,朱云松、袁声华、李应坤分别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3月,朱云松、袁声华、李应坤三位同志分别受到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

  广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违规套取资金支付娱乐场所消费问题。

  201212月至20137月,李沛成在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先后16次在广南某KTV挂账接待消费共计49500元。201311月,根据李沛成的安排,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采取虚列在县城区5所中学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五进”专题讲座培训费,套取财政资金49500元用于支付上述KTV消费费用。目前,违规报销费用49500元追缴国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财政资金用于支付娱乐场所消费费用49500元,李沛成负直接责任。20204月,李沛成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操办婚宴,有的违规报销差旅,有的违规公务接待,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公款报销,有的违规发放奖金,有的违规套取资金支付娱乐场所费用,有关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从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抓实抓细作风建设上下更大功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专责,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向作风“顽疾”亮剑。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作风建设再深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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