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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广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18 00:00

        近日,广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广南县坝美镇财政所原所长张俊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坝美镇财政所食堂共支出86344元,其中:接待村委会餐费13080元,所上职工伙食费用73264元,但干部职工均未缴纳伙食费。2015年4月,坝美镇财政所开具了两张金额分别为32500元、53800元共86300元的发票,经财政所干部职工签名后,由时任坝美镇财政所所长张俊勇审批,用坝美镇财政所工作经费报销干部职工伙食费。张俊勇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在任坝美镇财政所所长期间,对坝美镇财政所违规用公款支付干部职工伙食费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张俊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广南县坝美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赵鉴,广南县坝美镇原副镇长黄跃权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坝美镇人民政府采取挂账的方式,多次购买香烟共计41731元。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坝美镇人民政府违规使用公款以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其中: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时任坝美镇分管财务工作副镇长黄跃权违规审批报销39826元;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时任坝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鉴违规审批报销24046元。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坝美镇人民政府以公务接待、工作餐为由,多次吃夜宵共计37676元;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时任坝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鉴违规审批以公务接待名义报销。赵鉴作为坝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跃权作为坝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对坝美镇人民政府违规公款购买香烟、违规公款报销夜宵费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3月,赵鉴、黄跃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公款购买香烟、违规报销夜宵费用79407元已追缴国库。

        3.广南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队长李发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广南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以项目绩效考核的名义发放给参与项目勘察设计的干部职工,共计发放1146460元,李发光个人领取89330元。李发光身为中共党员,作为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队长,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7月,李发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已追缴国库793437元。

        4.广南县妇女联合会原主席李云峰,广南县妇女联合会原副主席张丽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经时任县妇联主席李云峰和时任县妇联分管财务工作副主席张丽莎审批,用工作经费、项目经费违规发放考核奖、劳务费等共计80140元,李云峰个人领取13840元,张丽莎个人领取13840元。李云峰作为时任县妇联主席,张丽莎作为时任县妇联分管财务工作副主席,2人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7月,李云峰、张丽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涉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高频的“节日病”,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突出问题。要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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