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2日至8月31日,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2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整改工作。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分工、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改,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层面查找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压实整改责任,加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开展资金追缴,对未追回已死亡人员的优抚资金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措施,实行一人一方案,继续追缴未追回资金,做到应缴尽缴。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一是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对整改后容易反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以理论指导夯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不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抓实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内容,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与理论素养。二是开展悬挂光荣牌回头看工作,对全县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三属”家庭光荣牌悬挂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未悬挂或遗失的及时补挂。三是完善退役军人基础数据信息,核实未领取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情况,督促指导及时申请办理优待证,做到应领尽领。
2.严格落实补助政策,确保优抚资金安全。一是对多发、重复发、误发的优抚资金进行追缴。收回71名因多发、重复发、误发优抚补助14.95万元。二是对少发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补发,共补发174名优抚对象的优抚补助60.07万元。三是制定优抚资金发放联合预审、优抚对象动态数据核查制度等制度,规范发放程序,加强优抚对象动态管理,对优抚资金发放前进行联合预审,严防优抚资金发放应停未停、应享未享等问题的发生。四是制定部分优抚对象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制度,积极与医保部门对接,提取当年参保名单进行比对,确保医疗补助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3.健全项目台账,规范项目管理。一是规范项目款支付流程,严格按照项目款支付流程审批,确保范项目款支付合规、安全。二是强化项目风险管控,落实项目保证金制度。巡察反馈以后的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保证金条款纳入,明确保证金缴纳标准与退还条件。三是建立详细的项目文档和归档规范,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及时整理和归档。
4.注重化解重大风险,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强舆情监测,跟踪掌握涉军舆情动态。二是全面排查涉军领域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服务对象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及时化解矛盾。三是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做好失密泄密防范工作,按规定管理涉密文件及材料,定期开展保密安全检查,在保密要害部位安装监控摄像机。
(三)关于“落实双拥工作不到位,推动全社会营造的浓厚氛围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常态化推进双拥工作,营造尊崇军人氛围。一是完善社会化拥军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二是制定双拥教育基地、双拥点位管理制度,规范教育活动内容及流程,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发挥双拥教育基地、双拥点的作用。三是完善双拥联络体系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双拥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及时采集和完善退役军人基础信息,确保退役军人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2.做好褒扬纪念,凝聚社会共识。一是制定2025年宣传方案,并按方案进一步深入挖掘和整理全县红色文化、优秀退役军人事迹,多平台进行宣传,大力培塑典型。二是常态化开展散葬烈士寻找工作,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教育功能。三是按照《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要求,及时开展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
3.聚焦民生实事,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制定2025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计划,联合县人社局开展就业指导及培训,加强退役士兵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质量,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竞争力。二是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台账,跟踪回访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加强与各用人单位的沟通对接,努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供退役军人选择,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
(四)关于“规矩意识不强,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清廉机关创建成果。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制定廉政风险排查审核审定制度,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从严从实做好岗位风险防范。
2.整治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问题。要求干部职工在撰写工作情况汇报等材料时,认真对照单位工作计划,如实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确保汇报材料能够准确反映工作实际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违规报销。一是组织学习《文山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办法,提高干部职工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二是清缴违规资金,按规定收回8名干部职工重复报销的途中伙食补助费、多报销的市内交通费等1742元,收回应由干部职工个人交纳的伙食费363元。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支出。一是完善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附件,按程序做好审批,确保经费支出审批完备。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按要求规范物资采购,做好资产管理,将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全部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三是认真落实《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工会经费支出,杜绝超范围发放工会经费,并清缴工会超范围发放应退资金2680元。四是深入学习《退役军人事务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审批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费用,杜绝违规报销。
(五)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虚化”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压实主体责任,党的领导得到加强。一是配齐党组成员,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请销假审批规定,确保请假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杜绝霸王假、人情假。四是严格实行党费日制制度,提醒和督促党员在党费日足额交纳党费。
2.执行民主集中制,汇聚集体力量。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相关规定,在决策会议中,严格按照先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讨论后,主要领导在末位进行表态。二是确定专人负责领导班子会议筹备工作,提前收集议题、整理资料,确保会议材料完整准确。班子成员提前就重要议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情况,确保议题重要、成熟、具备讨论条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继续保持整改工作的力度和强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
(二)加强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增强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三)以巡察整改促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检验整改成效。围绕“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广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3029116;联系地址:广南县莲城镇永安社区西路42号;电子邮箱:306528987@qq.com。
中共广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