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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0-23 00:00

十三届马关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十四届马关县委第十三轮巡察于2020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对大栗树乡12个村级党组织、仁和镇13个村级党组织、古林箐乡7个村级党组织和健康农场管理区2个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大栗树乡大栗树、河外、乌木、和平、板桥、倮洒、大马固、大倮者、腊科、大腻科、腻科街、那衣龙12个村级党组织;仁和镇仁和、小格木、岩脚、阿峨、大嘎吉、腻坡、沙坝、白果、老岭坝、老格木、格洒、木腊、三村13个村级党组织;古林箐乡古林箐、卡上、团结、博甲、普元、新发寨、攀枝花7个村级党组织;健康农场管理区健康、大桥社区2个社区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重点了解“三大攻坚战”落实情况
    (1)扶贫政策(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宣传落实不到位,村(居)务公开不及时,群众对应享受的政策保障不了解、未享受。
    (2)对贫困户纳入、退出、剔除识别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把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补助资金普惠到全体村民。
    (3)扶贫资金未专款专用,使用效率不高,有闲置、浪费现象。
    (4)为应付上级检查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上报数据“有水份”,威逼利诱群众“对口型”,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5)对上级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发现需村(社区)负责整改的问题,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
    (6)生态文明建设滞后,村(社区)环境“脏乱差”,为发展村级经济盲目上高污染项目,导致村内环境破坏,影响群众生活。
    (7)落实河湖长制不到位,辖区范围内水污染严重。
    (8)对环保督查检查提出的需村级自行整改的问题落实不到位,搞虚假整改,或处置手段简单粗暴。
    2.重点了解“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
    (9)落实拆迁安置、土地流转、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不到位,对群众利益维护不力,协调处理群众之间矛盾不及时,造成重大社会稳定风险。
    (10)村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坚决执行“两个维护”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通。
    (11)“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力,没有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序、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滞后,乡村全面振兴不平衡。
    (12)“守摊子”现象突出,干劲不足,经济较富裕村有小富即安思想,经济较薄弱村“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内生动力,过度依赖外部支持。
    (13)发展思路不清,谋划能力不强,发展集体经济盲目跟风上项目或急躁冒进,缺少风险评估和充分论证,导致同质竞争、产品滞销、债台高筑,造成集体经济风险剧增、隐患突出和损失。
    (14)集体资产资源匮乏,造血功能不足,收入来源结构单一,未能有效结合本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
    (15)对违法占用耕地、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监管不力,甚至阳奉阴违,私下组织继续建设。
    3.重点了解扫黑除恶和中央有关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
    (16)不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本村的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黄赌毒”不制止、不上报,甚至放纵、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7)落实耕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公益林生态补偿等惠农利民政策随意,执行不规范、不到位。
    (18)对村集体掌握的公共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不够,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不够有力。
    (19)落实特殊困难群众(四类对象、留守老人和儿童、特困供养人员等)基本生活保障和城乡低保等相关补助政策不严不实,底数掌握不清,申报及动态管理不到位,对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的未适时增减,相关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导致部分特殊困难群众待遇未及时享受或未享受。
    4.重点了解中央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落实情况
    (20)宣传阵地缺失,群众思想工作薄弱,引导群众“感党恩”工作滞后,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组织不到位,方式方法简单、枯燥,群众接受度不高,效果不佳。
    (21)遏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及倡树婚丧嫁娶新风工作不到位,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严重滞后,村(社区)干部未发挥表率作用。
    (22)辖区内的党员存在信仰宗教,对信教党员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管理的党员理想信念淡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未组织辖区内党员学习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有合法宗教场所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缺乏有效管理。
    (23)无合法宗教场所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民间信仰场所、人员底数不清,缺乏有效管理,村(社区)集体资金投入小寺庙等的民间信仰场所的建盖。
    (24)对党员管理要求不严,所管理的党员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村(社区)党组织听之任之、不管不问。
    (25)对管辖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力、引导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事件,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26)党员利用宗教煽动闹事,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党组织对信教党员教育缺失,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27)引导移风易俗不到位,在树立新风尚中,未引导制定健全向上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不力,管理混乱,民风不正,歪风邪气未得到有效遏制,影响社会治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重点发现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
    (1)对政府拨付和社会捐助的各类救灾救助、物资、补贴补助资金(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征地搬迁补偿补助费等),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搞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2)在危房改造、特困供养和低保、临时求助等民生事项办理中,“张冠李戴”造假冒领,骗取补助资金,或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列为符合享受政策的对象,违规与弱势群众一起享受救助款物。
    (3)在各项村务管理、服务群众工作中,利用掌握审核权、盖章权的便利,吃拿卡要、收受、索取财物、牟取私利,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
    (4)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加重村民负担。
    (5)在具体落实有关惠农利民政策时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群众应当享受的政策漏报错报,专项资金、扶贫资金错发漏发,或迟迟拖欠不发。
    2.重点发现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
    (6)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对外承租没有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平台,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低价或无偿租赁;租赁期过长,租金没有及时收缴到位;村集体房屋、土地等被随意占用,集体债权长期挂账。
    (7)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规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8)利用集体“三资”和职务影响违规参股驻村企业,搞利益输送,损公肥私,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9)集体“三资”使用管理民主决策意识不强,决策事项调查不深入、论证不充分,导致决策严重失误。
    (10)村级水、电、路等集体工程不公开招标,或未执行“四议两公开”、村民“一事一议”程序,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变更、不合理大额预支等问题。
    (11)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现金账、银行账对账不及时;村组资产资源未建立统计台帐、固定资产未登记入帐;原始凭证用自制付款凭证或普通收据入账,甚至白条列支费用、无人签字领款、报账不及时、村小组集体收入未入账、村干部公款私存、违规大额提取、支付现金、虚开发票等问题。
    (12)利用集体资产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隐瞒、贪污挪用村集体资金或集资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3)村干部边任职边经商,利用村集体资产、借助村级平台拉关系、谋好处,损害村集体利益。
    3.重点发现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
    (14)在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
    (15)违规发放津补贴、手机通讯补助等,违规接待、饮酒、用公款吃请送礼,超标准发放工作经费,超范围列支费用。
    (16)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借机敛财。
    (17)违规占用集体车辆,私车公养,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差旅费。
    (18)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
    (19)为应对上级各类检查,刻意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盆景”项目,“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4.重点发现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20)对管辖区域内教育、医疗、水利、交通、环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尽心尽力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拖绕躲,既不主动作为,也不耐心解释,导致群众不满、矛盾激化。
    (21)“三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设置地点不科学,公示内容不全面、不具体,重大事项、惠民政策等没有及时公布,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相关权利未有效落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重点了解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
    (1)党组织在村集体发展中没有起到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主要负责人工作站位不高、思路不宽、能力不强,在党员群众中缺乏威信。党员干部“双带作用”不强,有的忙于自身发展,只想带头富、不想带领富。
    (2)村干部参与党组织和村委会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将个人私活当主业,村里的工作当副业,长期不参与村内工作,成为“挂名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基本不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成为“挂牌村官”。
    (3)党组织内部运转不畅,分工不合理,“补台”意识不强,工作中各行其事、推诿扯皮;村干部之间勾心斗角,依托自身宗族势力互相拆台。
    (4)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村干部青黄不接、配备不齐,有的村干部被多次处理,但因无人可以接替,仍继续任职。
    (5)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与村委会权责边界不清。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缺乏民主集中制观念,不遵守决策程序,存在“一言堂”现象。
    (6)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不到位,对辖区内推荐选举村(居)民小组组长程序把关不严,未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而是采取“抽签”“抓阄”等方式产生。
    (7)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长期不发展新党员,长期存在党员“空白村”,或不按规范程序发展党员,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亲朋好友发展为党员。对党员档案资料管理不严,造成党员档案遗失。
    (8)信访问题化解不力,处理方式简单粗暴,滋生不稳定隐患;对上访户通过违规办理低保和发放补贴形式维护稳定,存在“花钱买稳定”问题。
    (9)落实民族团结政策不力,发生妄议民族团结大政方针、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论、干涉各民族公民的婚姻自由等行为,民族邻里关系紧张,存在地域、族别排斥、歧视等现象。
    (10)农村宗族、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村干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成了乡匪村霸,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11)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健全,履职不力,监督缺位、错位、滞后。
    (12)村干部不担当,农村党员不作为,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受理、不理解、不上报。
    2.重点了解基层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13)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不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长期不组织最基本的党内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
    (14)党组织活动有偿化。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够积极,以发放实物或补助的方法吸引党员参加活动。存在党员逢会必吃,节俭意识不强。
    (15)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大量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甚至长期失联。
    3.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16)违反换届纪律,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拉票贿选、干扰影响选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搞“近亲繁殖”,违反组织纪律私下运作,形成“家族支部”。
    (17)村两委班子能上能下机制不完善,只提名老班子人选,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少,村两委班子结构多年得不到改善,年龄大、文化层次低,现代化办公不熟悉问题突出。
    (18)违反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19)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20)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三、反映问题方式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和内容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向有关单位反映。
    各巡察组巡察范围及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大栗树乡大栗树、大马固、大倮者、腊科村党组织。
    联系电话:18488200015
    电子信箱:mgxwdyxcz@163.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大栗树乡乌木、大腻科、腻科街、那衣龙村党组织。
    联系电话:18488200016
    电子信箱:mgxwdexcz@163.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大栗树乡河外、和平、板桥、倮洒村党组织。
    联系电话:18488200017
    电子信箱:mgxwdsxcz@163.com
    (四)县委第四察组:负责巡察仁和镇仁和、三村、老岭坝、白果村党组织。
    联系电话:18488200018
    电子信箱:mgxwdsixcz@163.com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仁和镇老格木、小格木、格洒、木腊村党组织。
    联系电话:18488200019
    电子信箱:mgxwdwxcz@163.com
    (六)县委第六巡察组:负责巡察仁和镇岩脚、阿峨、腻坡、大嘎吉、沙坝村党组织。
    联系电话:15769810057
    电子信箱:mgxwdliuxcz@163.com
    (七)县委第七巡察组:负责巡察古林箐乡古林箐、卡上、普元、博甲、团结村党组织。
    联系电话:15769810058
    电子信箱:mgxwdqixcz@163.com
    (八)县委第八巡察组:负责巡察坡古林箐乡新发寨、攀枝花村,健康农场健康、大桥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5769810059
    电子信箱:mgxwdbaxcz@163.com
    接访地点:请打电话向巡察组咨询
    接访时间:2020年3月23日—5月1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安排接访,找不着人的话直接打电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马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6—7133395
  
  
   中共马关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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