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

来源: 马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02 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州委、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场)纪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是1个独立编制、核算机构,2019年年末有在职人员52人(其中:机关人员48人,工勤人员4人),2020年收回派驻(出)纪检组25人,调入1人,截至6月30日在职人员78人,退休人员14人,执法执勤用车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马关县纪委监察委在州纪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团结和带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以夯实主体责任、抓实宣传教育、强化专项纪律检查、扛实监督责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工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制定《马关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马关县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常委班子带队开展年终检查考核,做到压力传导和责任全覆盖。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派单制”,实行季初派单、季末检查,今年累计向县四班领导派单448条,开展督促检查3次,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线,今年共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激浊扬清在云南》等警示教育片80余场(次),县四班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139人、约谈93人、诫勉谈话6人,开展节前廉政谈话1100余人次;县委常委班子讲授廉政党课18场(次),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6场(次)。
    (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实施主体责任派单制、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等制度,创新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不断探索实践履行职责的新方式、新方法,先后研究出台《县纪委县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马关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等制度办法,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程序更规范、流程更优化、效果更明显。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和县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室改革工作,向13个乡镇派出监察室,聘请村(社区)监察联络员127名,赋予派驻机构、乡镇派出监察室相应的监察职能,着力构建全县“一体化”监督格局。持续深化“三转”要求,对县纪委县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重心更加突出主业主责,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强化审查调查工作,实行纪检监察室划片联系督导派驻机构、乡(镇、场)纪委审查工作,对重要案件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或重点督办。开展案件质量、办案安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清理超期案件,综合运用各种调查措施,切实提升审查调查质量。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69件,初步核实58件,谈话函询11件。立案审查调查34件39人,采取留置措施2件2人,给予党纪处分28人,其中警告处分9人、严重警告处分3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3人;给予政务处分5人,其中降级处分3人,开除处分2人。
    (四)高质量推进政治巡察。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州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强对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巡察工作纪律,压实巡察工作责任,研究制定《中共马关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共马关县委巡察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工作机制。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政治巡察,今年累计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2次,巡察县级部门7个,村(社区)党组织47个,前两轮常规巡察累计发现各类问题394条,收到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件36人。目前第三轮(即: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正在开展中。
    (五)深纠“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对11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49条“负面清单”经常学、反复学,时时提醒、防微杜渐。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要节假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力量开展监督,共抽查28个县级部门和10个乡(镇),发现问题10个,约谈相关责任人4人,问责7人。严格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马关县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7条措施》《马关县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实施方案》,集中整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督查检查考核等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今年共问责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党员干部55人,其中扶贫领域49人。认真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专项监督,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5件,问责3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把“高档酒茶”“天价烟”列入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重要内容,全县6660名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处置各类名贵特产资金2500元。
    (六)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今年累计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71件,给予批评教育167人,问责处理54人,问责党组织1个;立案审查11件12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47起66人。持续推行村务公开报备、乡镇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帐、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走访群众“三项制度”,累计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3个。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严查严处、快查快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今年累计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3件,立案6件,移送审查起诉4人。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编制的17门专题培训课程,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由室主任专题辅导,并以知识测试、分组讨论、撰写学习心得的方式,努力提高培训效果。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培训7人(次),抽调到州纪委州监委跟班学习2人(次),参与案件审查调查5人(次),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印发《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小卡片100余份,对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5件,给予问责2人,提醒谈话3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 94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2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7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1.21万元增加了178.52万元,上升17.8%,主要原因是2020年马关县纪委县监委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79.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9.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1179.73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本级财力1179.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1.21万元增加了178.52万元,上升17.8%,主要原因是2020年马关县纪委县监委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79.7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7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23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1001.21万元增加了159.02万元,上升15.9%,主要原因是2020年马关县纪委县监委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19.5万元,比上年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了19.5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马关县纪委县监委项目经费—巡察工作经费缺口专项经费增加19.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919.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行47.7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书报杂志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5.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及工伤生育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4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0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1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4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1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规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较2019年预算33.55万元减少了0.55万元,下降1.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2019年预算0万元持平,增长0%,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0万元持平,增长0%,无变动。
   2020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较2019年预算20万元持平,增长0%,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较2019年预算13.55万元减少0.55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严格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预算批复马关县纪委县监委基本支出1160.23万元,较上年增加159.02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2020年马关县纪委县监委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7.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商品和服务支出19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资本性支出10.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预算批复马关县纪委监委项目支出19.5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马关县纪委县监委项目经费—巡察工作经费缺口专项经费增加19.5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4.64万元,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5.31万元增加了19.33万元,增长了11%。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及退休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我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及住宿费。
   我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