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州委、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场)纪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马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的工作安排,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扛牢做实监督职责,为推动“三个示范县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基础、作风保证和纪律保障。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马关落地落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专题”,第一时间研究贯彻意见,提高政治站位、担负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扎实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培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州委会议文件精神68次,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培训63期7632人。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毫不动摇坚持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带头贯彻“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把严守政治纪律作为最高纪律和最严底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上绝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事关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不做“两面派”“两面人”。三是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们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管好边境、守好国门,百名民兵轮换支边、千名干部轮流守边、万名群众轮值护边,在91公里国境线上,“全线贯通”物理阻拦设施98.81公里,建成联防所59个,构筑起了祖国西南边疆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牢牢守住境外疫情“零输入”、境内疫情“零发生”底线。四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这一主线,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边境高质量发展”这一路径,以争当“理论先锋、开拓先锋、实践先锋、时代先锋”四大先锋为抓手,探索“7+N”特色课堂,形成了“专题党课、故事党课、剧场党课、音乐党课、电影党课”五类党课,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三个专题实践活动,开展调研2190人次,为民办实事2193件。五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县85家单位12000余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以案为鉴巡回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党风党纪、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26场(次),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扎实开展“清廉马关”建设和“传家风、树新风、扬正气”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打造“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示范点46家,收集各类廉政文化作品52件。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县委常委会带头并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县委常委班子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7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讲授专题廉政党课4次。县委常委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定期不定期与分管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提醒谈话。今年以来,13名县委常委带队对71家单位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二是用好考核指挥棒。制定出台《马关县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清单》《马关县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以任务分解推动各党委(党组)责任落实,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个单位实行“问题清单”制,限期责令整改,约谈相关责任人5人。三是抓实“派单制”。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上季度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报告,派出本季度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派单工作任务。把各党委(党组)落实派单制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巡察监督范围,督促各党委(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派单工作4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要领导派单89份454条。四是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结合县、乡两级纪委换届,选优配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身心健康,当好坚强后盾。今年以来,选举新一届纪委常委9名,纪委委员29名;调整充实14名人员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工作,提拔任用或职级晋升12人,交流轮岗18人。
3.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紧紧围绕“三个示范县”建设目标、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切实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一是聚焦严肃换届纪律强化监督。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出台《关于开展违反换届纪律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把纪律宣传教育贯穿到换届工作全过程。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37期3000余人次、严肃换届纪律谈话37期1941人次,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2608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派出专项监督检查组开展“点穴式”换届纪律监督6次,发现问题41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推动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责任落实。制定出台疫情防控“十严禁”,对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严惩,筑牢防疫监督纪律红线。今年以来,开展专项监督29轮,累计发现反馈问题147个,已完成整改146个,正在整改1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2份。立案调查2件5人,开除党籍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问责9人,提醒谈话55人。三是聚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监督重点,对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清单,将监督关口向前移,向下沉,现场跟进监督,逐条逐项进行“对账”,“验证”整改情况,发现问题5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4.从严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深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为基层减负作为促进担当作为、提升工作效能的有效抓手,对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同时,紧抓精文减会、控制督查检查考核频次等硬举措不放松,始终保持刚性约束,着重在提质增效上集中发力,切实防止“文山会海”、多头督查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反弹回潮。目前,全县发文294个,同比减少1.67%;召开各类会议49个,同比减少39.5%;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件、处理党员干部10人。二是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顶风违纪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问责1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起9人。三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作风建设。高度关注“四风”重点问题,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问题整治。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对71个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9个,约谈14人。四是大力纠治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对12名党员、公职人员通报曝光。
5.聚焦主责严肃执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围绕彻底清除付加兴、黎家松、熊荣元、陈晓华、张秀兰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典型案件,坚决清除“污染底泥”“污染因子”。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立案查处91件113人,同比增长15.1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人,同比增长61.43%。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9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人,同比增长20%。
6.聚焦政治巡察本质属性,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探头”作用。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一是抓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认真开展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累计涉及整改事项40个方面97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324条,已完成整改措施320条。二是做好巡察复盘工作。紧紧围绕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干部队伍建设及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6个方面,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共盘点困难问题14个、采取措施13条,提出意见建议13条,上报典型经验案例1个。三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研究制定《县委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突出巡察重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加大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今年以来,完成3轮共42家单位的巡察验收和巡察反馈工作;完成16个党组织对村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50个,立行立改问题328个,收到反映重点人问题线索7件12人件。按照省、州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部署要求,制定下发《马关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完成对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7个,立行立改9个,收到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7件4人。四是强化巡察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县级巡察人才库120人,开展巡察工作形势变化专题培训2次200余人次,巡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五是巩固提升巡察宣传质效。积极向上级媒体推送巡察工作先进典型,《走在大山里的背包巡察组》等稿件被中央、省、州媒体转载,“背包巡察”工作经验得到推广。
7.强化民生领域监督,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宗旨意识,把群众期盼作为正风反腐的发力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盯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强化对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产业可持续发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监督,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以来,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26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8人,问责处理10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曝光3批13起39人。二是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今年以来,受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不正之风问题线索25件,立案16件,办结11 件,问责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三是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以“一次廉政党课、一次集体廉政谈话、一次警示教育巡回展”为载体,扎实开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监督工作。整顿期间,受理问题线索35件,办结31件,立案11件;谈话提醒16人、问责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兑现自查从宽政策9人。
8.强化理论武装,从严从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忠诚履职之本,扎实抓好县纪委县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职能职责抓好落实,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共开展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参加各类集中学习活动10余场次。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通过以会代训、全员培训、辨析式测试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案件审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业务进行培训提升,夯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共有1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州纪委监委跟岗锻炼,7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跟班学习;共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7期550人次,开展全员培训2期246人次,开展业务知识测试12期245人次;调整充实15名人员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转任重要工作岗位)12人,交流轮岗18人。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领导干部兼职专项清理、纪检监察干部满意度测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等日常监督工作,防止“灯下黑”。今年以来,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件,党纪立案审查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给予问责处理1人,提醒谈话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全部是执法执勤用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度收入合计16941555.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13655.04元,占总收入的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900元,占总收入的0.2%。与上年14948727.25元对比收入增加1992827.79元,上升了13.3%,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调入5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度支出合计17320992.73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3655.73元,占总支出的97%;项目支出507337元,占总支出的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4252616.30元对比增加了3068376.43元,上升了21.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及疫情影响,各项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13655.73元。与上年13472624.8元对比增加了3341030.93元,上升了24.8%,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3963682.72元,占基本支出的83%。(基本工资3656880元,占基本支出的22%;津贴补贴5317054元,占基本支出的32%;奖金1796402元,占基本支出的11%;绩效工资235130元,占基本支出的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5369.44元,占基本支出的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63796.28元,占基本支出的4%;住房公积金969610元,占基本支出的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1元,占基本支出的0.04%)。日常公用经费2849973.01元,占基本支出17%。(办公费309530.55元,占基本支出的1.8%;印刷费6718元,占基本支出的0.04%;水费14529元,占基本支出的0.09%;电费12623.11元,占基本支出的0.07%;邮电费86078.43元,占基本支出的0.5%;物业管理费21654.20元,占基本支出的0.1%;维修(护)费8270元,占基本支出的0.05%;差旅费287876元,占基本支出的1.7%;公务接待费39269元,占基本支出的0.2%;租赁费17080元,占基本支出的0.1%;会议费19945元,占基本支出的0.1%;培训费15437元,占基本支出的0.09%;劳务费74024.49元,占基本支出的0.4%;工会经费179523.84元,占基本支出的1%;其他交通费用944164.89元,占基本支出的5.6%;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94929.50元,占基本支出的4.7%;办公设备购置18320元,占基本支出的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7337元。与上年779991.50万元对比减少272654.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50000元未支付,待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工作的软硬件建设、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和配合上级纪委查办各类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3092.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与上年支出数14252616.30元对比增加3040476.43元,上升了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各项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6071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3656880元,津贴补贴5317054元,奖金1796402元,绩效工资23513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临时工人工资)23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7490.01元(其中:项目支出503737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832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536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5369.44元。
9.卫生健康支出66379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924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602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包括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55337.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973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69610元,退休人员购房补贴3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269元,完成预算的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269元,完成预算的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严格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39815元对比减少546元,下降1.3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6元,下降1.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严格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926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26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26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及乡镇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纪委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2073.01元,与上年数2604582.24元对比增加了217490.77元,上升了8.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03753.01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83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纪委县监委资产总额11532162.80元,其中,流动资产9024779.22元,固定资产净值2507383.58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4704329.54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96945.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数11246808.3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5354.4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1680.3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暂收违纪款1249180元,故银行存款增加,待下年结案后缴财政。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66000元,净值减少126325.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1153.22 |
902.48 |
470.43 |
193.9 |
91.42 |
|
185.11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马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此项内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