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考勤办法》结合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科级干部请销假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明确将工作纪律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年终评先评优依据。在考勤方面实行指纹打卡系统打卡签到上下班,若不签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在请销假方面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科级干部请销假纪律的通知》等文件、制度落实;工作期间纪律方面按照县内相关制度。同时,明确由县纪委县监委干部监督室对《县纪委监委考勤办法》中明确的纪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实行周通报、月汇总,以严明的纪律进一步巩固优良作风,在全县树牢遵守纪律规矩、担当实干的新标杆。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纪律,传承弘扬‘老山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自我约束,始终坚守人生信仰和精神家园,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来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使命,切实树牢严守纪律规矩、担当实干新标杆,引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风肃纪、奋力实干,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