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入账2万元,2022年入账0.5万元,2023年没有入账。
账本摊开在面前,其中一笔地租收入引起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这明显与之前走访群众了解到的每年2万元地租不符。事有蹊跷,工作人员决定将账本借回,一查究竟。
今年8月17日,麻栗坡县杨万乡纪委到哪都村委会某村小组检查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走访大量群众,基本摸清村小组集体资金情况后,工作人员来到村干部家中,于是有了这一幕。
慎重起见,杨万乡纪委工作人员于晚间再次进村开展摸排。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受访群众基本都能说清村集体资金当前结余有四五万元左右,可账本余额只有1万多元。其余的钱在哪里?是否还有另一套账本?
“这些是我交地租的证据,每年租金是2万元,每次我都要求村干部给我开收据签字的。”看到承租户提供的交租凭证后,工作人员核计一下收支,基本能够认定群众所说的余额才是真实的。
随着问题指向逐渐明朗,工作人员再次走访记账员和两名村干部,见他们都矢口否认存在另一套隐身账本,遂决定先从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入手,重点宣讲《刑法》中关于侵占、挪用、贪污等法条以及《监察法》中对监察对象范围的认定等重点条款,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了该县天保镇龙山村小组原组长冯某某挪用村集体资金,被党纪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的典型案例。
“乡政府和村委会要求把村集体资金存到乡上代管,但群众会议讨论认为代管后使用手续复杂,大家一致同意重新记一套账应付检查,想把这些钱攒起来建球场。”做通思想工作后,村小组长陆某某向乡纪委工作人员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交了另一套账本。
“两套账本的余额加起来共有5万多元。”保管钱财的副组长陆某某表示,当即便可把钱存到代管账户。
9月5日,该小组将村集体资金5.2508万元存入代管账户。9月12日,杨万乡纪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组长陆某某、副组长陆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